在我國的曆史唯物主義的論著中,幾乎無例外地都要辟出專門的篇幅來討論“人民群眾和個人在曆史上的作用”問題。這一現象表明,人們已充分地認識到,“個人”這一概念是曆史唯物主義理論乃至整個馬克思主義哲學學說中的一項重要的內容。然而,善於思索的讀者在深入地研讀了有關教科書和論著之後。就會發現,它們幾乎無例外地誤解乃至歪曲了馬克思關於“個人”問題的見解。正是這種思維上的誤置導致了現實生活中對“個人”問題的輕視。在我國,人道主義意識和民主意識的淡薄,競爭、創新、開拓精神的缺乏和家長製作風及平均主義思潮的泛濫,都與“個人”問題沒有在理論上得到合理的解決有關。理論界普遍存在的對“個人”問題的錯誤見解在於以下幾點。
第一,以為“個人”包含在“人民群眾”之中,所以,隻要闡述了人民群眾在曆史上的作用問題,也就等於闡述了個人在曆史上的作用問題。這是一種根深蒂固的誤解。然而,說得俏皮一點,哲學家們看不到的東西卻為某些機智的營業員一語道破了。當顧客批評他們不能很好地為人民服務時,他們常常反唇相譏:“為人民服務並不等於為你服務呀。”這句平常不過的話中包含著一個深刻的道理,即肯定人民群眾的曆史作用並不就等於肯定個人的曆史作用。誠然,我們不否認,作為整體的人民群眾在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在進行社會變革和革命中的偉大作用,可是,光提人民群眾的概念,並把這一概念獨立化、凝固化之後,勢必會減弱甚至拋棄對個人問題的思考。要言之,個人失去了自己的獨立性和特殊性,消解在人民群眾的汪洋大海之中了。
以為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在談及曆史的發展時,隻涉及作為整體的人民群眾的作用而不提及普通的個人,完全是一種誤解。馬克思說過:“人們的社會曆史始終隻是他們的個體發展的曆史,而不管他們是否意識到這一點。”[2]恩格斯在談及曆史的創造時,也提出,每個人的意誌都不等於零,都對合力有所貢獻。過去我們講群眾路線,搞群眾運動,看到的都是積極的方麵,卻沒有注意到問題的另一麵,即對個人和個體性的埋沒。單純的群眾的觀念之所以根深蒂固,正是對我們所處的經濟狀況的一種反映,正表明了以群體(如村社)生產為基礎的自然經濟的巨大力量和以原子式的個人之間的契約關係為基礎的商品經濟的薄弱。馬克思說;“交換手段擁有的社會力量越小,交換手段同直接的勞動產品的性質之間以及同交換者的直接需求之間的聯係越是密切,把個人相互聯結起來的共同體的力量就必定越大——家長製的關係,古代共同體,封建製度和行會製度。”[3]這就告訴我們,在商品經濟發展不充分的我國的具體國情下,光強調作為群體的人民群眾的作用,忽視個人的作用,恰恰帶有某種傳統意識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