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底、年初的時候,各大報紙總會爭先恐後地發表“十大新聞”“十大問題”“十大熱點”之類的報道。比如,2006年1月28日的《文匯報》在第二版上同時發表了以下三則新聞:“2005年上海十大科技新聞”“2005年上海十大文化新聞”和“2005年上海十大法治新聞”。這三則新聞放在一起,十分奪人眼球。
看到這樣的報道,腦子裏很容易產生這樣的疑問:“十大……新聞”這樣的提法表明,入選的每個新聞都應該是有很大影響的。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為什麽2005年在上海的科技、文化和法治這三個領域中,不多不少地各有十大新聞?難道這些領域中的大新聞的數量都是預先設計好的,不能多一個,也不能少一個。更令人費解的是,在每個領域裏,如上海文化領域,每年都會評出十大新聞,如“2005年上海十大文化新聞”“2004年上海文化十大新聞”“2003年上海文化十大新聞”……難道在上海文化的發展中,連每年可能出現的大新聞都是按計劃分配好的。
眾所周知,凡是稍有哲學常識的人都知道,事物的發展是不平衡的。不光在上海文化的領域裏,不可能每年都會不多不少地出現十大新聞,就是在上海科技和上海法治的領域裏,或任何其他領域裏,也不可能每年都會不多不少地出現十大新聞。事實上,“十大新聞”的“十”作為量詞已經成為撰寫年度新聞報道的人普遍崇拜對象,成為某種形式主義的、必定如此的東西,成為“一刀切”的東西。仿佛人們以年度作為時間單位來談“新聞”“問題”或“熱點”,就非得把“十大”作為量詞似的。其實,這種對“十”的崇拜是缺乏任何理論根據的。
我們還是舉“2005年上海文化”這個例子。假如在2005年中,上海文化隻出現了五個大新聞,為什麽就不可以實事求是地寫“2005年上海文化五大新聞”呢?一定要湊足十大新聞,也就不得不把一些小新聞“提升”為大新聞。反之,假如2005年上海文化界意外地出現了十二個大新聞,為什麽就不可以實事求是地寫“2005年上海文化十二大新聞”呢?一定要壓縮到十大新聞,那就隻能把某些大新聞降低為小新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