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質上說,觀念論和實在論是對前理論的生活態度中特定要素的分別論題化。實在論是將其中的客體要素實體化、絕對化,最終導向一個獨立於主體的自在世界;觀念論則是將其中的主體要素實體化、絕對化,最終導向一個無世界的主體。從現象學無前提性的立場看,無論是觀念論還是實在論,它們都具有理論的素樸性,亦即沒有將其自身的前提論題化,而總是通過回溯前理論的態度以尋求其理論的證明。觀念論者原則上將超越的對象看作主觀建構的結果,由此認為,真正的存在者是主體,客體則僅僅分有主體的存在。然而,這隻是將世界內的超越還原到世界內的主體,世界本身卻作為素樸的前提構成主體的視域,因此,這樣的主體仍停留於世界視域之內,結果導致既在世界之中又先於世界的人類意識這樣一種主體性的悖論。實在論對外在世界之實體化或絕對化的執持,本質上訴諸自然世界的實存信仰,因而以原初的經驗關聯為前提,而且在認識論上必然陷入這樣一種困境:如何從我們意識的孤島中走出來去切中外在的超越之物?最終,它隻能“用某個僵硬的規律把這兩個宇宙僅僅外在地相互關聯起來”,因此,同樣陷入悖論境地。[3]康德試圖超出傳統的觀念論與實在論之爭,將各種先驗實在論和經驗觀念論統稱為“獨斷論的”哲學。為了標明與一切“獨斷論的”哲學的對立,康德將自己的批判哲學稱為“先驗觀念論”。
隨著對康德哲學研究的深入和自身思想的發展,胡塞爾自20世紀20年代起明確用康德的“先驗觀念論”這一術語標識其先驗現象學。與康德哲學相比,胡塞爾的先驗觀念論顯得更為徹底。他宣稱,先驗現象學的觀念論“與觀念論與實在論之間的通常問題毫不相幹,根本沒有受到它們相互論爭的影響”(V,151)。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他將康德的批判哲學一並歸入“獨斷論的”哲學行列。因此,問題是,胡塞爾在何種意義能夠將康德的先驗觀念論判為“獨斷論的”哲學?先驗現象學的觀念論如何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