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中,胡塞爾在聯想的標題下以感知例示,詳盡地探討了被動綜合問題。在那裏,《沉思》中那個普遍的確定——“所有後來在主動的形成活動中預先被給予的對象性的構造之被動發生的普遍原則被標識為聯想”(I,113)——得到了具體的證實:“所有從原初的被動性中(沒有主動自我的任何共同參與)被構造起來的對象都是‘聯想地’(亦即根據這種亞人格的、純粹內在的因果性的規則)產生的。所有那些預先被給予人格自我(有可能在人格性的最低層級上就已預先被給予)的對象,首先是所有異於自我的(ichfremde)對象,都是‘聯想地’產生的。因此,作為最初的對象,所有這些對象在其意向的構造的建造中都不回溯到自我的某種‘介入’。”(XI,386)與此相對,主動的自我行為則源於自我的參與,它遵守一種“人格的規則”,而不是聯想的規則。但是,自我本身也是一個統攝性地被構造起來的統一性,這種統覺像任何其他統覺一樣回溯到聯想。因此,“通過聯想,構造的成就擴展到一切統覺層次。就像我們已經知道的那樣,特定的意向通過聯想形成了”(XI,118)。根據這種聯想的論題位置的確定,胡塞爾認為:“聯想的因果性在原初的時間意識的範圍內起支配作用,但也以某種方式在被構造起來的內時間和亞人格的(unterpersonale)內在性的時間對象性的範圍內起支配作用。”(XI,386)
但是,在這兩種不同的情況下,聯想規則的作用方式是不同的。與聯想規則的不同作用方式相應,胡塞爾區分為兩個不同的聯想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原聯想,這是係統的或係統化的觸發性喚起的層次。它使活的當下的對象結構得以可能,或者說,它是使雜多達到統一化的原初的綜合層次。第二個層次是再造的(reproduktive)聯想和預期的(antizipative)聯想。再造的聯想又可進一步劃分為兩個層次。其一,回射性喚起的層次。它重新照亮被暗化了的空乏表象,使蘊含在這些空乏表象中的意義內涵達到觸發的凸顯。其中,特別重要的是零領域內表象的喚起。其二,真正的再造的層次。它使在第二層次上被喚起的空乏表象變成再造的直觀,這意味著再回憶。與再造的聯想指向過去的方向不同,預期的聯想指向未來。但是,它與再造的聯想緊密關聯:“它是建立在再造的聯想基礎上的一種高層次的聯想和聯想學說,亦即一種關於期待的發生和與此密切相關的統覺的發生的學說。”(XI,119)胡塞爾又稱之為“歸納的(induktive)聯想”。這種聯想的層次劃分表明,聯想不僅在當下與過去和未來的內容關聯中起作用,而且也參與了當下的建構(Strukturierung)。再造的聯想和預期的聯想在業已被構造起來的對象之間進行,活的當下的原聯想則形成最初的觸發統一性。這些觸發統一性是對象構造的前提。[17]與這種不同的聯想層次相應,亦存在各種不同的被動發生層次。原聯想層次內存在最低層次的被動發生,而與再造的聯想和預期的聯想相應的是較高層次的被動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