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為《觀念I》英譯本撰寫的前言中,胡塞爾對現象學做了這樣的描述:“對我來說,哲學應當是普遍的,並且在根本的意義上是‘嚴格的’科學。作為這樣一種科學,它是從最終的根據中,或同樣可以說,從最終的獨立有效性中產生的。在這樣一門科學中,沒有任何述謂的或前述謂的明見性起著毋庸置疑的知識基礎作用。”(V,139)按照胡塞爾的理解,作為嚴格的科學,先驗現象學在每一個步驟和每一個方麵都必須借助於絕對的正當性證明來獲得最終的有效性(Geltung),而這種絕對的正當性證明是通過徹底的沉思,以根本超越素樸的自然態度實現的。於是,胡塞爾將這種素樸的自然態度與他的先驗現象學態度對立起來,並把對這種素樸的自然態度的克服看作通達其先驗現象學的決定性步驟。在《危機》中,胡塞爾就其先驗現象學的態度說道:“整個的現象學態度,以及屬於它的懸擱,首先從本質上說有能力實現一種完全的人格的轉變。這種轉變首先可以與宗教方麵的皈依相比,但是除此之外,它本身還包含作為任務賦予人類本身的最重大的實存的轉變這樣一種意義。”(VI,140)顯然,這種從自然態度向現象學態度的徹底轉變,就是胡塞爾著名的方法概念:“先驗懸擱”(transzendentale Epoché)或“先驗還原”(transzendentale Reduktion)。
在胡塞爾看來,處於自然態度中的人不可能理解其先驗現象學的真正意義。隻有徹底翻轉我們自然的存在狀態,亦即徹底改變我們對待世界的前科學的—直向的態度和所有科學的和傳統哲學的認識態度,我們才能通達他的先驗現象學。
在此我們要問:什麽是先驗現象學?先驗現象學實行先驗還原的動機是什麽?但更迫切的問題是:為什麽隻有實現了這種自然態度的根本轉變才能通達先驗現象學?先驗還原的實行由何種動機引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