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靜態現象學相比,在起源觀念上的深化理解和靜態的構造本身的論題化標明了發生現象學的問題維度的特殊性。與這種特殊的問題維度相應,發生性分析的方法也必將采取某種特殊的形式,從而在本質上與靜態分析的方法區別開來。
關於發生現象學的問題維度,胡塞爾在M?rgen手稿和第四《沉思》中做了較為明確的規定,而我們首先可以在《分析》第48節胡塞爾從發生性的立場出發對先驗意識生活的特征的描述中獲得有益的啟示。胡塞爾首先確認:“先驗哲學的重大論題是作為構造成就的一種層級結構的意識一般,在這些構造成就中,常新的客體性、常新類型的客體性在常新的層級或層次上被構造起來,產生各種常新種類的自身給予,附屬於它們的是可能的證明——真實存在的可能觀念的可能證明——的已預備好的常新種類的途徑。”(XI,218)這表明,盡管這些先驗的意識層次通過被綜合進更高的層次而不斷被更新,但是,它們並沒有喪失在這些更高的層次中,而是隨時可為反思的目光指明。在他看來,這種構造成就的生活的本性在於發生,因為“如果這個意識沒有按照本質規則,亦即按照絕對不可取消的規則從其原素性成分的材料中完成相應的意向的發生,那麽在一個意識流中,或在其自我中,就沒有任何東西能夠被意識到。這種意向發生的結果是相應的客體意識,而它的積澱物是相應的滯留係統。這種滯留係統中存在如此形成的意向的客體性的類型之自在的前提及其標準化的前提”(XI,128)。因此,按照這種發生的本性,我們不應把意識看作一個單純的體驗之相繼序列,而應將其理解為一個持續的生成:“作為在一個持續的層級累進(Progressus)過程中的持續的客體性之構造活動,意識是一個持續的生成。”(XI,128-129)這種“持續的生成”表明,意識是一個永不中斷的曆史,因為曆史的本質在於,“它是一個完全為一個內在目的論所支配的、越來越高層次的意義構成物的構造過程”(XI,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