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胡塞爾發生現象學引論

第二節 發生性起源與時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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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傳統的形而上學意義上,起源(Ursprung)標識著一種理性觀念,它意味著事物所源出的第一因。在《形而上學》中,亞裏士多德明確表達了這種關於起源的理解:“所謂‘原’就是事物的所由成,或所從來,或所由以說明的第一點”,它“不是事物的內在部分,而是事物最初的生成以及所從動變的來源”。[2]亞裏士多德認為,哲學“研究‘實是之所以為實是’,以及‘實是由於本性所應有的稟賦”[3],亦即關於起源的探究。

毋庸置疑,胡塞爾也是在探究起源的意義上談論其現象學哲學的觀念的。在他看來,“哲學本質上是一門關於真正開端、關於起源、關於萬物之本的科學”(XXV,61)。但是,在胡塞爾那裏,起源概念具有特別的含義,它本質上區別於傳統形而上學的理解。現象學的起源不再是那種不可捉摸的本體、第一因,而是可借助本質直觀所把握的先驗意識生活的本質結構。對此,胡塞爾在《哲學作為嚴格的科學》中明確說道:“隻要哲學是在向最終的起源進行回溯,它的本質便恰恰在於:它的科學工作是在直接直觀的領域中進行的。而我們這個時代所邁出的最大一個步伐便是,它認識到,借助於正當意義上的哲學直觀,借助於現象學的本質把握,一個無限的工作領域便顯露出來。”(XXV,61)這種“無限的工作領域”就是現象學意義上的起源領域,亦即先驗主體性或先驗意識生活。在現象學看來,一切理性的設定,包括傳統形而上學的“本體”或“第一因”,甚至上帝的存在,都在先驗意識生活中有其起源。此外,與胡塞爾在本質描述的心理學與經驗發生的心理學之間所做的本質區分相應,現象學的起源概念一開始就拒絕某種經驗的或心理學起源的解釋。[4]由此兩重區分,我們可以獲得現象學起源概念的兩重規定。首先,與形而上學的推定相對,現象學的起源是可經驗的或直觀上可描述的;其次,與經驗發生的心理學相對,它是先驗的本質描述領域。但是,就現象學的起源本身而言,胡塞爾的思想也有一個演變或深化的過程。這不僅表現在起源領域的擴展上,而且表現在其向起源回溯的方式上。我們的分析將表明,正是這種現象學的起源概念的“演變或深化”,推動著先驗現象學從靜態的構造階段向發生性的構造階段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