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導論中,我們已就胡塞爾“發生現象學轉向”的時間和動機問題做了簡略的討論。我們從係統分期的角度將胡塞爾整個先驗現象學劃分成前期的靜態現象學和後期的發生現象學。關於靜態現象學和發生現象學各自所特有的觀念、方法和問題,胡塞爾本人曾做過簡略但卻明確的論述,後來的闡釋者也給出過各種不同的解釋。而關於胡塞爾從前期的靜態的構造性分析向後期的發生性的構造性分析推進的引導動機問題,人們卻鮮有論及。無論在胡塞爾本人那裏,還是在後來的闡釋者那裏,我們都未曾發現對此的係統論述。但是,這一問題恰恰至關重要,它不僅關係到對胡塞爾前期、後期思想係統發展的規定方式,關係到對靜態現象學與發生現象學之間關係的理解和發生現象學的理論定位,而且對於我們把握胡塞爾現象學方法的完整形態,進而對於我們正確理解先驗現象學的觀念論的本質特征起著決定性作用。因此,我們在此嚐試做係統的討論。
關於這種引導動機問題,我們可以從迄今已有的零星論述中清理出這樣幾種觀點或思路。第一種主要是從笛卡爾式的還原路徑的局限性出發來探討發生現象學觀念的形成動機。這是一種較為普遍的觀點。但是,這種觀點不僅一般都是些泛泛之論,而且確切的研究業已表明,笛卡爾式還原路徑的局限性與靜態的構造性分析相對於發生性的構造性分析所具有的局限性並不相當。《觀念I》的確給我們造成了這樣的印象:似乎正是笛卡爾式的還原路徑限製了時間問題的闡明和視域意向性的揭示。然而,時間問題的闡明和視域意向性的揭示本身並不必然是發生性的分析。第二種是從胡塞爾自20世紀20年代起建構現象學體係的嚐試中所顯露出來的係統現象學觀念這一角度出發來解釋發生現象學的引導動機問題,如威爾頓。[1]第三種是從形式—材料圖式的困境或局限性出發來揭示發生現象學觀念萌發的必然性。這種闡釋角度所揭示的必然性在胡塞爾的現象學文本中表露得最為顯著,因而容易被人們發現和認可。持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有阿古雷、索科羅夫斯基和阿爾麥達等。第四種主要是從習性自我的概念出發來探討胡塞爾采用發生性的構造性分析的必然性,如耿寧、馬爾巴赫、斯泰因伯克和榊原哲也等。第五種是從意向體驗之關聯體的動機引發結構和視域意向性觀念以及二者之間的內在關聯出發所做的闡釋。這種闡釋思路把握到胡塞爾先驗現象學從存在者狀態上的先天到構造性的先天,再到發生性的先天這一係統推進的線索和內在的問題性,代表人物有克賴斯格斯、黑爾德、讓克(Bernhard Rang)、卡爾和斯特洛克等。本章的任務主要是就後三種觀點做具體分析,並試圖揭示這三種闡釋之間的內在關聯。而對於其他闡釋的可能性,我們將在具體分析的基礎上結合相關問題做相應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