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分別從相關性先天論題的構造性理解和內在與超越的區分這兩個方麵澄清了先驗還原與構造的內在關聯,但是,我們的考察仍停留在以構造概念揭示先驗還原的意圖和基本方向的層麵,現象學的構造概念本身尚未成為論題。誠然,我們已借助對相關性先天之本質內涵的指明賦予了構造概念“意義給予”這一含義,但是,在胡塞爾那裏,不僅“意義給予”本身尚有待進一步的澄清,而且構造概念的含義也不是一貫明確的。芬克在20世紀30年代就提請人們注意:胡塞爾的構造概念搖擺於意義給予與創造之間。[18]因此,我們有必要通過具體的討論,或者在構造概念的“意義給予”與“創造”這兩層含義之間做出明確的決斷,或者通過對構造問題性層次的揭示厘定其各自的有效性範圍。這不僅涉及對構造概念的本質內涵的最終確定,而且涉及對先驗現象學觀念論之本質形態的規定和澄清。除了含義上的不確定性,胡塞爾的構造概念還存在兩種不同的解釋圖式的衝突。在前期的構造圖式的運用中,立義—內容圖式得到了明確具體的規定,但這不是唯一的構造圖式。我們在胡塞爾的後期現象學中還可看到一種生成性的構造圖式,這是他將時間性觀念引入構造性分析的結果。因此,我們可將其現象學的構造圖式區分為靜態的構造圖式和發生性的構造圖式。
鑒於胡塞爾構造概念的這種雙重歧義,除了前述對先驗還原與構造問題的內在關聯進行原則性的揭示以外,本章的任務主要在於鳥瞰現象學構造問題性的全景。本節試圖在構造性分析的問題關聯中揭示構造概念的本質規定,並且主要圍繞原素(Hyle)—立形(Morphe)構造圖式的運用展開。我們會簡略指明這種解釋圖式的局限性,旨在引出生成性的構造圖式,以便通過對兩種構造圖式之間關係的分析,指明胡塞爾的構造概念的發展線索。而對這種解釋圖式之局限性的具體討論,我們會結合第三章“發生現象學觀念的引導動機”的內容具體展開。在第四節,我們將揭示先驗構造的問題性的核心概念“構造性的先天”,借以從總體上勾勒先驗構造的問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