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可以懲懲治罪,卻無法約束道德。
那天晚上,我在睡夢中被一隻粗糙狠戾的大手薅住頭發,幾乎懸空地從**拎起來。
隻感覺到頭皮仿佛撕裂般的疼痛,甚至還沒來得及喊出聲,另一隻手就死死地掐住了我的脖子。
黑暗中,他冷漠地看著我苟延殘喘、幹嘔、掙紮。
隻覺得頸動脈在他粗糙的指關節裏劇烈噴張著,仿佛下一秒就要裂開……
那天的月色很好。
借著窗外微弱的光,我看見了他淩亂的卷發,猩紅的眼睛暗得像幽靈。
不知僵持了多久,就在我近乎暈厥的時候,他突然放手。
我跪在地上咳嗽,麵唇青紫,涕泗橫流;
從那晚開始,他將我用繩子綁起來,鎖在屋裏,整整三天。
沒吃沒喝,四肢無法動彈。
白天的時候,隔著一道門,還能聽到我媽在外麵哼著歌。
她一定又在勾勒著那幅畫,披散著頭發,光著腳,身上沾染了油彩,和些許不知從哪裏蹭到的髒汙。
她一身衣物從裏到外,若沒有我每天清洗,很難想象會狼狽到何種地步。
而她明明是最在乎別人的眼光的女人,即使靈魂被放逐,也應該有個體麵的模樣。
這也我不能逃離這個家的唯一理由。
第三天,本傑明將我鬆綁,並警告我若下次再敢報警給他惹麻煩,他會將我變成和我媽一樣。
由於長時間捆綁血脈受阻,當時我的手腳已經完全處於不受控製的狀態,掙紮了半天愣是沒站起來。
那天,我趴在地上,狼狽得像條發瘋的野狗。
此後他對我的虐待從不留絲毫證據;我也從未曾對他妥協過一分鍾。
少年的我不知道從哪兒來的勇氣,竟然又和他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了半年之久。
我艱難地睜開眼睛,白色的牆麵,白色的簾子,白色的床單,將我從回憶裏拉回到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