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力量懸殊的身體博弈,也徹底改變了我的命運軌跡。
他真的生氣了。
我被打到隻剩一口氣。
扔在掙紮中抓住了他的小臂,拚盡全力,狠狠咬下了一塊皮肉。
該是慶幸他那天喝了酒,不然我也沒有機會在他踉踉蹌蹌一邊喊著要殺了我一邊去廚房找菜刀的空隙奪路而逃。
我跑到一處公園躺椅上,緩了很久很久,周身才逐漸恢複知覺,浮腫的傷口木然疼痛。
並不敢貿然告訴學校,怕和上次報警一樣,他被帶走又被釋放回家,那我無異於羊入虎口。
我嚐試撥打從我媽手機裏抄來的親爸的電話,發現已經是空號。
她瘋了許久,怕是早已忘了舊人。
趴在麥當勞的桌子上,熬過來離家出走後的第一夜。
那晚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怎樣才能一個人活下去,用一種不被人發現任何異常的方式。
答案是要有謀生手段。
於是第二天我便倉促找了個兼職,放學後在一家酒吧當服務生。
原本老板看我身份證未成年,並不打算要我,但又看了眼我的身高長相,聽說我對薪酬要求不高,隻要管吃管住就好,就猶豫了。
14歲的我身高已經過了一米六,出落成少女模樣。
最後他說,“你長得好看,在這兒幹好了小費都能撐死你。”便當是默認我入職。
沒有合同,也沒辦任何入職手續。
我心領神會地微笑,“謝謝老板,我隻求個落腳地方,不會給您添麻煩。”
熟悉了幾天業務以後,我就被安排在vip區。
經理說現在來光顧的富豪們口味越來越挑剔,我這種又純又欲的長相在夜場裏最受待見。
我心想受待見又如何,我既不坐台也不出台,除了端茶倒水,其他一律愛莫能助,於是也隻是不屑地撇撇嘴。
但那天我見到了一個嘴角帶傷的年輕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