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是曆代王朝用以鞏固和加強其統治政權的必要手段。“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統治者在標榜鼓吹文德治國平天下的同時,軍隊的建設、軍兵種多樣化更大程度上是在不斷加強。
封建專製主義的發展,同時為國家機器中的重要組成軍隊的發展提供了不斷延伸的空間。“鞭撲不可馳於家,罰不可廢於國,征伐不可堰於天下。”
當封建專製主義的對內對外矛盾日益尖銳時,當中央集權的深化需要強力保障時,軍隊的改革、兵製的變化就不可避免地擺上了議事日程。對軍隊問題處理的後果,將直接作用於其他國家職能的行使。從某種意義上講,軍隊就是一麵鏡子,它總是客觀地反映著一個國家的政治態勢及其發展趨向。
秦統一天下後,便出現了全國規模的征兵製。征兵以郡縣為單位,郡守有征發一郡壯丁作戰的權力。當時農民既是主要生產力,也是兵員的主要來源。秦朝兵役和勞役極為繁重:當時全國大約有兩千多萬人口,而經常被征發服兵役、勞役的就有二三百萬人。
漢代的軍製是在繼承秦朝軍製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而且,漢代已經有了很完備的募兵製度和兵役製度。明文規定,23 歲就必須擔負國家徭役兵役。但是,西漢主要采取的征兵製度是自願報名,這樣招募的士兵,家屬受到優待,吸引力非常強,一旦當事人招募成為士兵,他的全家就可以長期免除地方上各式各樣的徭役和賦稅。
其活動一般多在農閑時進行,所有被征發者必須無條件到指定地方集結,裝備大多是由國家供給。地方常駐軍隊數量很少,更番入衛長安的士卒則多由這些地方軍隊中選拔,統歸衛尉或中尉來掌握。
漢武帝時期,以“內朝”馭“外朝”,削弱王國諸侯,加強對軍權的控製。在頻繁用兵的過程中,軍隊結構、兵員征集等不斷變化,騎兵上升為重要兵種。募兵製逐漸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