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民兩千多年來都有養狗的習慣。養狗不但為了守衛之用,而且也為了食用。南方人固然常吃狗肉,北方人同樣也吃狗肉。所以,如果養狗大概不至於遭到反對。
然而,事情往往有出乎意外的。估計沒有人反對的事情,有時竟然也會聽見種種非議。比如,有人說:養狗太討厭,又不能圈住它,到處亂跑,到處痾屎撒尿,不合衛生。也有的人,一聽說要吃狗肉就害怕,不敢吃。這些人即便不一定堅決反對養狗,但是也不一定就會讚成養狗。因此,要想養狗,還得做一番思想工作,把事實擺出來,說通道理,並且把養狗的區域和範圍劃分清楚,才能得到人們的支持。
事實上,我們的祖先從來把狗當做不可缺少的家畜。古籍上有關狗的記載多得很。《禮記》《月令》篇寫道:“孟秋之月,……天子食麻與犬”;“仲秋之月,……天子以犬嚐麻,先薦寢廟”;“季秋之月,……天子乃以犬嚐稻,先薦寢廟”。《王製》篇又說:“士無故不殺犬豕。”《周禮》《地官》載:“槁人掌豢祭祀之犬。”鄭康成注曰:“養犬豕曰豢。”可見古人把狗看得同豬一樣重要,如果就“犬豕”這兩個字的先後次序來說,似乎古人把狗看得比豬更重要了。
狗之受重視,還有許多證明。《周禮》中記載“祭祀奉犬牲”的地方就有好幾處。春秋諸子的著作中論述“犬豕雞豚”的也不少。如《墨子》《非攻》篇雲:“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文子》《上德》篇雲:“犬豕不擇器而食。”《上仁》篇雲:“先王之法,犬豕不期年不得食。”這些居然都把犬列在首位,顯然不是沒有道理的。
過去屠狗的職業,如屠宰豬、牛、羊的同樣流行於全國各地。古代南方和北方以屠狗為職業的,有不少著名的英雄。《漢書》《樊噲傳》載:“噲沛人也,以屠狗為事。”這是當時南方著名的屠狗英雄;《史記》《荊軻傳》載:“軻既至燕,愛燕之狗屠……高漸離。”這更證明在當時的北方,到處都有許多屠狗的英雄。後來不知道在什麽時候,屠狗業衰落了,不過吃狗肉的人並不因此而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