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許多書法家在傳授書法,更有許許多多青年學生,非常認真地在學習書法。這些現象一方麵叫人高興,另一方麵也叫人擔心。
大家這麽熱情地傳授和學習我們祖國傳統的書法藝術,這難道不是令人高興的事情嗎?又有什麽可以擔心的呢?
問題發生在書法教學的根本態度方麵。這就是說,我們應該用什麽態度去看待書法?應該如何傳授書法?又應該如何學習書法?
現在有人把書法講得未免太死板了,好象非把老一套全搬出不,叫學生全部接受不可。這就不能不使人有點擔心了。
其實,對於初就寫字的小學生,隻要使他們知道寫字的正確姿勢,怎樣執筆,怎樣運動腕肘,怎樣下筆提筆,這就行了;不必弄得死死板板的,更不要把書法說得那麽複雜。至於對程度較高的人,尤其不必給他們套上種種束縛。因為有一些書法問題還需要斟酌,講死了不好。
請問當代的書法家們,是不是能夠把各家關於書法的見解都統一起來呢?這顯然還做不到。那末,為了發展我國的書法藝術,我們就隻有在百家齊放、百家爭鳴的原則下,讓各種書法充分地得到發展。
就以執筆的方法來做一個例子吧。比如,現時流行的一種意見是“要緊握筆管”,特別要求學生“著力握筆”,“以全身之力,由肘而腕,由腕而指,由指而筆管,而注於筆尖”。這一點,學生很難掌握。雖然老師也說“執筆不可過緊”,但是究竟緊到什麽程度才適當呢?於是,有經驗的老師又搬出他自己從前學會的一種方法來了。這就是站到學生的背後,出其不意地去拔學生手裏的筆管,以拔不掉的為好。
這種意見和這種做法,到底好不好呢?宋代的蘇東坡早已做了結論,認為這是不好的。他說了一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