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現今的經營管理下,英國的殖民統治算是得不償失。
假如建議英國自動放棄它對殖民地的所有統治權,讓它們自己選舉地方長官,自己製定法律,自己決定對外媾和宣戰,就等於是提出一個從來不曾為世界上任何國家采納亦永遠不會為世界上任何國家采納的議案。沒有一個國家自動放棄過對任何地方的統治權,無論這個地方是多麽難於統治,無論它所提供的收入與為它所支出的費用相比是怎樣微小。這種犧牲雖往往符合一國利益,但總會有損一個國家的威信,而更重要的也許是這種犧牲往往不符合其統治階級的私人利益。因為他們對許多責任和利潤的處分權將從此被剝奪,他們那許多獲取財富與榮譽的機會也將從此被剝奪。占據最動亂不安且人民最無益的地方,常常能獲得這種處分權與機會。所以,即使最愛想入非非的人,也不會提出這種建議且認真希望這種建議能被人采納。但假如這種建議真的被采納,那麽英國不僅能立即擺脫殖民地每年全部軍事費用,而且可與殖民地訂立通商條約,能夠有效地確保英國自由貿易。那與它們今天享受的壟斷相比,這種條約雖對商人不怎麽有利,但對人民大眾將會更有利。這樣,殖民地和母國分開後,那幾乎被近來的不和所消滅的殖民地對母國的感情自然就會很快地恢複。他們不僅會長此尊重和我們分離時所簽訂的商約,而且將在戰爭上、貿易上支持我們,不再作騷擾搗亂的人民而將成為我們最忠實、最親切、最寬宏的同盟。古希臘殖民地與其所附屬的母國之間,一方麵有一種父母之愛,一方麵有一種孝敬之心。這種關係也可能在英國與其殖民地間恢複起來。自願分離是非常有利的。
一個省份,要使其所附屬的帝國有所獲益,那麽在平時對國家所提供的收入,不僅要足以支付其平時編製的軍費總額,而且要按比例提供收入來維持帝國政府。每一個省份對於增加帝國總政府的經費,都必須或多或少有所貢獻。如果有任何個別省份,不按比例擔負這種費用,那麽帝國其他一些省份的負擔就會更重而顯得不均。由此類推,對帝國政府非常收入的負擔,也應該像平時經常收入一樣,保持一定的比例。英國從殖民地取得的經常收入與非常收入,相對於英帝國的全部收入,不曾保持這個比例,那是大家公認的。據說,壟斷增加英國人民的私人收入從而增加他們的納稅能力,這樣就補償了殖民地公共收入的不足。但是,我曾說過,這種獨占,雖對殖民地是一項重稅,雖可增加英國特定階級人民的收入,但不增加大多數人的收入,而是降低了人民大眾的收入。收入因獨占而增加了的人,是一個特殊階級,要他們交納超出其他階級應納的比例完稅,既是絕不可能,亦是最大的失策,這我要在下一篇來說明。所以,從這特殊階級,我們不可能取得任何特殊的收入。殖民地並不提供將近足夠的收入去使之成為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