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式各樣的運動令人眼花繚亂,帶來的運動效果也各不相同。影響運動效果的主要因素,同時也是設計運動方案或運動處方時需要考慮的主要因素,可概括為FITTVP原則。
F代表Frequency,即頻率,也就是每周參與運動的次數;I代表Intensity,即強度,表示運動的費力程度,或者運動對機體的調動程度,強度的評價方式有很多種;第一個T代表Time,即進行一次運動的總時長;第二個T代表Type,即運動類型,如跑步、騎行、力量訓練等;V代表Volume,由運動頻率、強度和時間共同確定,一般指每周的總運動量;P代表Progression,即進階速度,就是在適應了當前的運動方案或運動處方後,下一階段應做出的調整幅度。
上述因素中,運動強度是製訂運動方案或運動處方時首先要考慮的因素,也是決定運動效果最為關鍵的因素。對於不同的運動方式,當前並沒有統一的評價運動強度的方法。以下將以最常見的運動方式為例,介紹幾種在實際中常用的運動強度評價方法。
對於快走、跑步、騎行等常見的全身性有氧運動,我們最常聽到的建議,是從低強度至中等強度運動開始,待身體逐漸適應後,可逐步增加運動強度。
這裏所說的運動強度,可以用攝氧量法、心率法、談話測試等方法來評估。攝氧量法被稱為評估運動強度的“金標準”,通常在研究場景下使用。攝氧量是指人體單位體重在單位時間內消耗的氧氣量。當運動由平緩逐步激烈時,人的呼吸會加深加快,從而吸入更多的氧氣;心跳也會越來越快,泵血功能越來越強,從而把吸入的氧氣運送至參與運動的肌群,進行有氧代謝反應以提供機體進行運動時所需的能量。
研究表明,人體的攝氧量水平,與運動的激烈程度有著很好的線性關係。在具體實踐中,常通過遞增負荷測試(每隔一段時間增加運動的激烈程度直至無法堅持),測得機體最大攝氧量(VO2max),而後使用最大攝氧量的百分比(%VO2max)來評估運動的強度。按照VO2max的不同取值,我們可將運動分為低強度(<37%VO2max)、較低強度(37%~45%VO2max)、中等強度(46%~63%VO2max)、較大強度(64%~90%VO2max)、次大至最大強度(≥91%VO2max)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