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給顧客報價才能夠在銷售成交過程中更占主動性,更起主導作用呢?下麵教你一個“三步報價法”。在正式講“三步報價法”之前,先送你兩句話:關係不到,價格不報;時機未到,價格不報。
關係不到,價格不報,是指在與客戶還沒有建立信任關係的時候,還沒有真正地挖掘到他們的真實需求的時候,他們提出的不見得是真問題,還沒有說真心話的時候,不要輕易報價。
時機未到,價格不報,是指在了解客戶真實需求,得到客戶一定承諾,有了一定的互信基礎,並且客戶大致很難再砍價議價的情況下報價。
報價,我們可以報,但是,我們一旦報的時候,要給客戶提條件。
比如,客戶要我們報價,要我們報一個最低價,我們可以和他們提訂單量(按量報價),可以提付款方式和付款周期,可以提售後服務等,這些都是在跟客戶談條件。隻要我們跟對方談條件,客戶再跟我們砍價的時候,他就處在一個偏弱勢的地步。
為什麽?因為我們有一個前置性條件。訂單量的問題可以這樣解釋:“你要是訂單量大一點,咱這事呢,還可以談,還有一定的空間。但如果你訂單量太小了,低於多少,咱真沒的談,為什麽?因為,工廠的製版等基礎啟動成本都蠻大的,並且物流成本、各種人工成本都在裏麵的,所以不好操作。”
除了訂單量的問題,我們可以和客戶談付款周期、售後服務以及售後成本分擔等問題。比如這麽說:“有些時候一些售後不是廠家的問題,而是客戶自身的問題,返回廠家安排人工維修,需要人工成本,修好後還得運回,需要運費,你別看那運費就那麽一點,但累積起來可是不小的開支。”
所以,我們跟采購談判的時候,要想辦法拿一些前置性問題、前置性壓力,讓客戶不好意思立刻表態,自然也就不好意思一直拿價格來打壓我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