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明興衰三百年

明代的錦衣衛和東西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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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式的政體之下,皇帝隻是代表他的家族以及外環的一特殊集團的利益,比較被統治的人民,他的地位不但孤立,而且永遠是在危險的邊緣,尊嚴的神聖寶座之下醞釀著待爆發的火山。為了家族的威權和利益的持續,他們不得不想盡鎮壓的法子,公開的律例、刑章,公開的軍校和法庭不夠用,也不便用,他們還需要造成恐怖空氣的特種組織,特種監獄和特種偵探,來監視每一個可疑的人,可疑的官吏,他們用秘密的方法偵伺,搜查,逮捕,審訊,處刑。在軍隊中,在學校中,在政府機關中,在民間,在茶樓酒館,在集會場所,甚至在交通孔道,大街小巷,處處都有這類人在活動。執行這些任務的特殊組織,曆代都有。在漢有“詔獄”和“大誰何”,在唐有“麗景門”和“不良人”,在宋有“詔獄”和“內軍巡院”,在明有錦衣衛和東西廠,在袁世凱時代則有“偵緝隊”。

錦衣衛和東西廠明人合稱為衛廠。從14世紀後期到17世紀中葉,這兩機關始終存在(中間曾經幾度短期地廢止,但不久即複設),錦衣衛是內廷的偵查機關,東廠則有宦官提督,最為皇帝所親信,即錦衣衛也受其偵查。錦衣衛初設於明太祖時,是內廷親軍,皇帝的私人衛隊,不隸屬都督府。其下有南北鎮撫司,南鎮撫司掌本衛刑名,北鎮撫司專治詔獄,可直接取詔行事,不必經過外廷法司的法律手續,甚至本衛長官亦不得幹預(86)。錦衣衛的正式職務,據《明史·職官誌》說是“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凡盜賊奸宄,街塗溝洫,密緝而時省之”。經過嘉靖初年裁汰後,縮小職權,改為“專察不軌妖言人命強盜重事”(87)。其實最主要的還是偵查“不軌妖言”,不軌指政治上的反動者和黨派,妖言指宗教的集團如彌勒教、白蓮教、明教等。明太祖出身香軍,深知“彌勒降生”和“明王出世”等宗教傳說,對於渴望改善生活的一般農民,所發生的政治作用是如何重大。他尤其了解聚眾結社對現實政權有如何重大的意義和威脅,他從這兩個活動中得到政權,也已為這政權立下基礎,唯一使他焦急的問題是如何才能讓子子孫孫永遠都不費事地繼承這政權。他所感覺到的嚴重危機有兩方麵,第一是並肩起事的諸將,個個都身經百戰,梟悍難製。第二是出身豪室的文臣,他們有地方的曆史勢力,有政治的聲望,又有計謀,不容易對付。這些人在他在位的時候,固然鎮壓得下,但也還惴惴不安。身後的繼承人呢,太子忠厚柔仁,隻能守成,不能應變。到太子死後,他已是望七高年,太孫不但幼稚,而且比他兒子更不中用,成天和一批腐儒接近,景慕三王,服膺儒術,更非製馭梟雄的角色。他為著要使自己安心,要替他兒孫斬除荊棘。便不惜用一切可能的殘酷手段,大興胡藍黨案,屠殺功臣,又用整頓吏治,治亂國用重刑的口實,把內外官吏地主豪紳也著實淘汰了一下,錦衣衛的創立和授權,便是發揮這個作用。經過幾次大屠殺以後,臣民側足而立,覺得自己的地位已經很安定了。為了緩和太過緊張的空氣,洪武二十年(1387)下令焚毀錦衣衛刑具,把錦衣衛所禁閉的囚徒都送往刑部。再隔六年,胡黨藍黨都已殺完,不再感到政治上的逼脅了,於是又解除錦衣衛的典詔獄權,詔內外獄毋得上錦衣衛,大小案件都由法司處理。天下從此算太平了(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