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明興衰三百年

明初統治階級內部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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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篡奪了元末農民戰爭的勝利果實做了皇帝,成為地主階級政治利益的代表。他當然是尊重、維護地主階級利益的。但是,事情並不如他所想望的那樣。大地主們也有兩麵性,一麵同樣尊重、維護他的統治;另一麵,隨著農業經濟的恢複和發展,大地主們家裏有人做官,倚仗政治力量,用隱瞞土地麵積、蔭庇漏籍人口等手段來與皇家統治集團爭奪土地和人力,直接影響到皇朝的財政、稅收和人力使用。“國家存在的經濟體現就是指稅。”(43)“賦稅是政府機器的經濟基礎。”(44)由於觸犯他的利益的大地主們的強占、舞弊,皇朝的經濟基礎發生問題了,地主階級內部矛盾發展了、激化了,為了保障自己的經濟基礎,非對觸犯他的利益的大地主加以狠狠的打擊不可。

朱元璋從渡江以後,就采取了許多保護地主階級利益的措施。例如龍鳳四年(1358)取金華,便選用金華七縣富民子弟充宿衛,名為禦中軍。(45)這件事一方麵表示對地主階級的尊重和信任;另一方麵也是很重要的軍事措施,因為把地主們的子弟征調為禁衛軍人,隨軍作戰,等於做質,就不必擔心這些地區地主的軍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1386)選取直隸應天諸府州縣富民子弟赴京補吏,凡一千四百六十人(46),也是同樣作用。對地主本身,洪武三年(1370)做的調查,以田稅多寡進行比較,浙西的大地主數量最多,以蘇州一府為例,每年納糧一百石到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戶;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戶;一千石到兩千石的六戶;兩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兩戶,共五百五十四戶,每年納糧十五萬一百八十四石。(47)三十年(1397)又做了一次調查,除雲南、兩廣、四川以外,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隸應天十八府州,地主們田在七頃以上的共一萬四千三百四十一戶。編了花名冊,把名冊藏在內府印綬監,按名冊以次召來,量才選用。(48)應該看到,田在七頃以上,在長江以南的確是大地主了,但在長江以北,就不一定是大地主,而是中小地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