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音樂
沒有一條規律不可為獲致“更美”的效果起計而破壞。
音樂當使人類的精神爆出火花。
音樂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學更高的啟示……誰能參透我音樂的意義,便能超脫尋常人無以振拔的苦難。
(一八一〇年致貝蒂娜)
最美的事,莫過於接近神明而把它的光芒散播於人間。
為何我寫作?——我心中所蘊蓄的必得流露出來,所以我才寫作。
你相信嗎:當神明和我說話時,我是想著一架神聖的提琴,而寫下它所告訴我的一切?
(致舒潘齊希)
照我作曲的習慣,即在製作器樂的時候,我眼前也擺好著全部的輪廓。
(致特賴奇克)
不用鋼琴而作曲是必需的……慢慢地可以養成一種機能,把我們所願望的、所感覺的,清清楚楚地映現出來,這對於高貴的靈魂是必不可少的。
(致奧太子魯道夫)
描寫是屬於繪畫的。在這一方麵,詩歌和音樂比較之下,也可說是幸運的了;它的領域不像我的那樣受限製;但另一方麵,我的領土在別的境界內擴張得更遠;人家不能輕易到達我的王國。
(致威廉·格哈得)
自由與進步是藝術的目標,如在整個人生中一樣。即使我們現代人不及我們祖先堅定,至少有許多事情已因文明的精練而大為擴張。
(致奧太子魯道夫)
我的作品一經完成,就沒有再加修改的習慣。因為我深信部分的變換足以改易作品的性格。
(致湯姆森)
除了“榮耀歸主”和類乎此的部分以外,純粹的宗教音樂隻能用聲樂來表現。所以我最愛帕萊斯特裏納;但沒有他的精神和他的宗教觀念而去模仿他,是荒謬的。
(致大風琴手弗羅伊登貝格)
當你的學生在琴上指法適當,節拍準確,彈奏音符也相當合拍時,你隻需留心風格,勿在小錯失上去阻斷他,而隻等一曲終了時告訴他。——這個方法可以養成“音樂家”,而這是音樂藝術的第一個目的(1)。……至於表現技巧的篇章,可使他輪流運用全部手指……當然,手指用得較少時可以獲得人家所謂“圓轉如珠”的效果;但有時我們更愛別的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