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要在這些批判中去探尋那些外國文學的門徑,那麽這些批判是毫無價值的。如果我們要在其中探尋托爾斯泰的藝術寶鑰,那麽,它的價值是無可估計的。我們不能向一個創造的天才要求大公無私的批評。當瓦格納、托爾斯泰在談起貝多芬與莎士比亞時,他們所談的並非貝多芬與莎士比亞,而是他們自身;他們在發表自己的理想。他們簡直不試著騙我們。批判莎士比亞時,托爾斯泰並不使自己成為“客觀”。他正責備莎士比亞的客觀的藝術。《戰爭與和平》的作者,無人格性的藝術的大師,對於那些德國批評家,在歌德之後發現了莎士比亞,發現了“藝術應當是客觀的,即是應當在一切道德價值之外去表現故事——這是否定以宗教為目的的藝術”這種理論的人,似乎還輕蔑得不夠。
因此托爾斯泰是站在信仰的高峰宣布他的藝術批判,在他的批評中,不必尋覓任何個人的成見。他並不把自己作為一種模範;他對於自己的作品和對於別人的作品同樣毫無憐惜(192)。那麽,他期望什麽,他所提議的宗教理想對於藝術又有什麽價值?
這理想是美妙的。“宗教藝術”這名詞,在含義的廣博上容易令人誤會。其實,托爾斯泰並沒限製藝術,而是把藝術擴大了。藝術,他說,到處皆是。
“藝術滲透我們全部的生活,我們所稱為藝術的:戲劇、音樂會、書籍、展覽會,隻是極微小的部分而已。我們的生活充滿了各色各種的藝術表白,自兒童的遊戲直至宗教儀式。藝術與言語是人類進步的兩大機能。一是溝通心靈的,一是交換思想的。如果其中有一個誤入歧途,社會便要發生病態。今日的藝術即已走入了歧途。”
自文藝複興以來,我們再不能談起基督教諸國的一種藝術。各階級是互相分離了。富人,享有特權者,僭越了藝術的專利權;他們依了自己的歡喜,立下藝術的水準。在遠離窮人的時候,藝術變得貧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