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特那晚熄了床頭燈,就在半夢半醒之間,有一個聲音在他心中說著:“可是托馬斯·摩爾是亨利八世。”
這使他睡意全消。他再度扭開了燈。
這個聲音指的,當然不是托馬斯·摩爾和亨利八世是同一個人,而是,如果把人物按朝代來區分的話,托馬斯·摩爾是亨利八世那個朝代的人。
格蘭特臥看桌燈投射在天花板上的那一圈光,心中計算著。如果托馬斯·摩爾是亨利八世時的大法官,那麽他必須活過為時甚久的整個亨利七世和理查三世王朝。一定有什麽地方不對勁。
他伸手去拿摩爾的《理查三世史》。書中有一篇序簡短地寫著摩爾的生平,那是他原來根本沒想到要去讀的。現在他卻試圖從中尋找答案,看看摩爾怎麽能同時寫理查三世史,卻又身為亨利八世的大法官。當理查繼任為王的時候,摩爾到底幾歲?
他當時五歲。
當國會戲劇性的一幕在倫敦塔上演的時候,托馬斯·摩爾才不過五歲。理查死在包斯渥的時候托馬斯·摩爾也才不過八歲。
那本史書中的一切都是道聽途說的。
警察最恨的就是道聽途說。特別是把它拿來當成證據。
他厭惡地把這本珍貴的書丟到地板上,然後才想起來這是公共圖書館的館產,而他隻能借閱14天。
摩爾根本就不認識理查三世。他實際上是在都鐸政府的管轄下成長的。那本書是史學界研究理查三世的聖經——史學家荷林雪德從中取材,而莎士比亞以此為藍本寫他的劇作——隻是摩爾自以為是的事實,其價值並不比士兵間口耳相傳的逸聞高明到哪兒去。聽者比說者還信以為真。摩爾敏銳的心智和備受稱道的正直並不能使這本書成為可以接受的證據。很多其他偉大的人也曾接受俄國軍隊進入過英國的說法。格蘭特碰到過太多這樣的人,把某人聽某人說某人記得或看過或聽說的事情當做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