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鎔基講話實錄》出版了,裏麵一則資料很有趣。有人要為他寫傳,他就給人家寫信說:“我必須明確表態,千萬不要這麽做。國事艱難,輿論紛雜,飛短流長,誠惶誠恐。如再授人以柄,樹碑立傳,罪不可逭。千祈停止撰寫一切涉及我的回憶或評論材料,並代我廣告親友,不勝感激之至。”
借權出書立傳在各級官員中已成趨勢。方式有兩種:一是自己寫回憶錄、日記,親自立傳;二是動用權力、財力,組織他人為自己立傳——或二者並舉。於是書市就多了一些垃圾,曆史就多了一些包袱,同時也多了一點幽默——留下了一些笑話。
凡有資格立傳者,必是幹過一點大事,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影響,有一定的知名度的人。傳者,傳(chuán)也,能傳給後人一點東西才有價值。既然是為後人而立,那就讓後人去做,從來都應是政聲人去後。你看,凡史上有價值的傳記都是經過歲月的沉澱,由後人從容道來。但急於立傳者不這麽看,理由是“趁我在世好核實材料”。說是核實卻常是隱惡揚善,添枝加葉,自為粉飾。還有一個潛台詞是“有權不用過期作廢”,趁著在任,何不享受一下吹捧的泡沫?說到底是私心加虛榮。
過去帝王和權貴常在生前大修陵墓,為的是死後再延享生前的榮華尊貴。生前立傳有如活人修墓,也是此意。但這實在靠不住。陶淵明有詩:“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陶淵明比今人還懂得唯物辯證法。連親人也隻有短時餘悲,外人能念你幾時?如果你沒有幹成一點大事,有何理由讓人記住?如果你幹了大事,曆史又怎能忘記?再說既為官就是以身許國,還要這點虛名幹什麽?你看第一代領導人,毛、劉、周、朱等,沒有一個人生前修傳,周恩來連骨灰都不留。方誌敏為敵所俘,敵兵搜遍全身並無分文。他當然也沒有想到此生要為自己留一本傳記。開國將帥,許多人身上都留下了累累彈痕,但誰也沒有想到要給自己留本傳記。再往上推,文天祥被俘九死一生,在獄中寫了一首《正氣歌》,他沒有想到去寫自傳;司馬遷是中國傳記文學的鼻祖,寫了許多至今還熠熠生光的人物列傳,卻沒有為自己寫一個小傳。封建社會的皇帝也懂得這一點,在位時不給自己修傳,而是聽由後人根據他的行跡來評說。傳者,寫人不寫己,傳世不娛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