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將親朋間友善的對話一下子弄得劍拔弩張,我建議您就以這些關鍵詞來引導話題:丁克夫妻、高收入者、單親家庭的處境、夫妻分居、同性婚姻、傳統角色模式、小孩得多大才能夠去托兒所?我很確信,這立馬就能激起一場生動的辯論。辯論的聲響往往頃刻間就會爆棚,噪聲等級直線上升。一場關於不同家庭模式的爭辯往往會激起一場熱烈的爭論,許多置身其中的參與者還堅信自己已然是掌握真理的那個人。
哪怕是睿智的文化人也有這樣一份勇氣在《時代》周刊上的“這算是一個家庭嗎?”的大標題下刊文、各抒己見:
“基本法的第六條涉及了婚姻和家庭的保護,但這可並不是說借助新興的生殖技術應運而生的類家庭同**模式就是可行的。”[文學評論家烏爾裏斯·格賴納(Ulrich Greiner),曾表示其第三次婚姻是“幸福美滿”的]
“你隻需要支付500歐元的撫養費,您就可以讓一個單親父母為您照顧孩子,這是在德國養育孩子最便宜的方式。”(這是一個略顯晦澀的論點。大概的意思就是男人可以故意武斷地離婚以將孩子的撫養權扔給前妻。)[蘇珊娜·梅爾(Susanne Mayer),藝術和文化編輯]
“有的時候我和我的丈夫就會想,要是我們都生長在一個典型的三口之家,我們還會不會有機會結婚。可能不會吧,光這樣想想都能夠讓我們不寒而栗。”[薩賓·呂克特(Sabine Rückert),副總編輯]
尖銳的批評是否真的能夠為自己的生活模式辯解呢?辛辣的點評和傷人的論點——好像人們如果不去貶低別人的生活模式就會把自己的生活安排不好了似的。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不是我們和前人不同?對於共同生活,我們有著多種多樣的形式可供選擇。結婚或者未婚同居、要孩子還是不要孩子、做雙職工還是家庭主婦或是家庭主夫、同性或是多元性關係還是說異性戀、單身、重組家庭、從忠貞不渝到金婚、開放式關係或者“接力單配偶製”——這所說的一切還有其他更多的都是有可能的。其實就在幾代人之前,人們還會出於經濟或者宗教的原因而選擇去結婚,而且至死不渝。繁衍後代這件事也是如此,生小孩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且還會生不少。戰後時期的女人仍舊理所當然地待在家中,生著爐子,看著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