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停止做那些事情——隱約而無意間令孩子感受到必須贏得我們的認可——實屬不易。不過諷刺的是,放棄壓迫性的、以愛為杠杆迫使孩子服從的養育行為,對有些家長來說更難;而依賴懲罰(包括暫停及其他形式愛的收回)和獎勵(包括正麵強化)卻更難讓孩子體會到被無條件地愛。
然而,鑒於第六章闡述的諸多理由,要踢開這些養育習慣非常困難。就像曾經吸煙的人必須時刻忍住自己再次點煙的衝動一樣,我們總是會受到有條件養育的牽引,容易掉進賄賂和威脅那看起來很方便使用的坑;隱藏在這些養育技巧之下的各種行為主義假設更是充滿**性。我也時不時懷疑,我的孩子是否會把我那些無條件愛的表達,看作是對他們不良行為的獎勵。
當然,我是明智的。正如我所指出的,我的個人經驗肯定了我對模範家長的觀察心得:懲罰和獎勵既不可取,也無必要。然而在承認這一點以前,許多人都會問“用什麽取而代之呢?”這問題遠比看起來複雜,因為沒有單一的具體措施可以替代懲罰和獎勵;我所倡議的是在家長與孩子之間建立一種完全不同的互動形式;換句話說,這個“取代辦法”並不是某種具體的養育技巧,而是包含本書後半部分所有的討論內容。
或許你已經注意到,許多訓育指南都是在教你如何更有效地支配懲罰和獎勵,目標就是迫使孩子退讓和放棄。我想到前幾天在超市裏聽到一位母親向孩子咆哮:“如果你還想再來超市,就安靜下來!”(不用說,她自己的語調根本不安靜。)我想到,典型的訓育專家會指出這種威脅是愚蠢的,這有一定的道理。首先,不再被拉來超市嚇唬不住大多數孩子;其次,即使能嚇住孩子,母親也無法堅持到底,永遠禁止孩子來超市;尤其是低齡兒童不能獨自在家,有時你必須帶著他們,無論你是否樂意。因此專家們忠告:僅發那些你真可以實現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