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法陳術,以利國家,
及其弊也,害歸於己。
項羽(前232~前202),名籍,字羽,中國軍事思想“勇戰”派代表人物。在識人用人方麵,項羽與劉邦有著天壤之別,其為人剛愎自用又好麵子,在楚漢戰爭中屢失良機,結果被劉邦所敗,落得個烏江(今安徽和縣)自刎。
蓋人業之流,各有利害。(流漸失源,故利害生。)夫清節之業,著於儀容,發於德行;(心清意正,則德容外著。)未用而章,其道順而有化。(德輝昭著,故不試而效。效理於人,故物無不化。)
一般來說,不同的人才所成就的事業不同,各有優點和不足。那麽清節者的事業,彰顯在他的容貌上,表露在他的德行上。德行在沒有被人所知的時候,就顯得十分地清節雅俗;德行充分發揚的時候,就能夠教化四方。
故其未達也,為眾人之所進;(理順則眾人樂進之。)既達也,為上下之所敬。(德和理順,誰能慢之。)其功足以激濁揚清,師範僚友。其為業也,無弊而常顯,(非徒不弊,存而有顯。)故為世之所貴。(德信有常,人不能賤。)
所以當他還沒有成為達官顯貴的時候,就已經成為眾人推舉的對象;當他成為達官顯貴的時候,就被所有的人敬仰。他所建立的功績事業足以激濁揚清,成為朋友同僚的模範。他成就的這種偉大事業沒有弊端而經久傳揚,被世人所尊崇。
法家之業,本於製度,待乎成功而效。(法以禁奸,奸止乃效。)其道前苦而後治,嚴而為眾。(初布威嚴,是以勞苦;終以道化,是以民治。)故其未達也,為眾人之所忌;(奸黨樂亂,忌法者眾。)已試也,為上下之所憚。(憲防肅然,內外振悚。)
法家的事業是以法度規則作為綱領,這些法度規則一旦成功施行就會得到很好的效果。這種事業前期的道路十分坎坷,最終卻能收到很好的結果,其間的嚴苛都是為了大眾的事業。所以當事業還沒有成功的時候,會被眾人所忌憚;開始試用的時候被更多的人畏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