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既殊途,理亦異趣,
故講群材,至理乃定。
夫建事立義,莫不須理而定;(言前定則不惑,事前定則不躓。)及其論難,鮮能定之。夫何故哉?蓋理多品而人異也。(事有萬端,人情舛駁,誰能定之。)夫理多品則難通,人材異則情詭;情詭難通,則理失而事違也。(情詭理多,何由而得?)
如果要成就一番事業,建立一種製度,需要遵循一定的道理。但一涉及到道理論辯,就很難得出具體的結論,這是什麽原因呢?大概是因為道理有很多種,人才也各有不同吧。道理越多,就越難達成共識;人才的能力各不同,性情也會各不相同。性情難以溝通,就會導致道理難以達成共識,道理與事實相違背。
夫理有四部,(道義事情,各有部也。)明有四家,(明通四部,各有其家。)情有九偏,(以情犯明,得失有九。)流有七似,(似是而非,其流有七。)說有三失,(辭勝理滯,所失者三。)難有六構,(強良競氣,忿構有六。)通有八能。(聰思明達,能通者八。)
道理有四種,明達智慧有四家,性情有九種偏失,似是而非的表現有七種,論辯述說有三種失誤,苛責詰難會導致六種後果,聰慧智達則具備八種才能。
若夫天地氣化,盈虛損益,道之理也。(以道化人,與時消息。)法製正事,事之理也。(以法理人,務在憲製。)禮教宜適,義之理也。(以理教之,進止得宜。)人情樞機,情之理也。(觀物之情,在於言語。)
天地之間萬物的變化、圓滿或者虧損都是大道運行的道理。建立法製來處理事物,是人事的常理。禮儀教化,使人的行為適宜是施行道義的常理。性情的不同變化則是人情的常理。
四理不同,其於才也,須明而章,明待質而行。是故,質於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見理,理足成家。(道義與事,情各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