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名譽的“情義”是保持人的名譽不受玷汙的本分。“情義”蓋了一係列的美德,其中有些在西方人看來是自相矛盾的,然而在日本人看來卻是完全一致的,因為它們不是必須要履行的義務,並不是因為受人恩惠而作出的報答,它們不屬於“恩的範疇”。人們保持自己的名譽的時候,無須考慮某人是否對自己有恩。因此,人們要做的隻是在各種禮儀規矩下按自己的身份等級辦事、在困境中表現得淡定自如處變不驚、在專業技能上努力維護自己的名聲。對名譽的“情義”也要求在受到誹謗或侮辱時有所行動,誹謗玷汙一個人的名譽,必須洗刷。要麽對毀壞自己名譽的人進行報複,要麽自殺,除了這兩種極端的處理方法之外也可以用其他的辦法。但唯獨不能用的就是,對這種事聽之任之,不予理睬。
我在此稱為“對名譽的情義”的東西,日本人並沒有這麽專業的一個詞。他們隻是簡單地把它描述為是一種“恩”的範疇之外的“情義”。這一點與報恩的最大不同可以這樣來看:對社會的“情義”是一種報答善意的義務,對名譽的“情義”主要是報複和複仇。在西方各種語言裏,兩者是分屬於感恩與複仇兩個截然相反的範疇的,日本人卻不以為然。為什麽一種德行不能既包括對他人善意的反應又包括對他人惡意或輕蔑的反應呢?
日本人認為這樣最合理。品德高尚的人對恩情和侮辱的感受都非常強烈,都要認真回報,哪種回報都是品德高尚的表現。他們並不對此進行分別判斷,不會把其中一個看作非侵犯性的,另一個看作是侵犯性的。他眼裏的侵犯行為,僅僅是指“情義範圍”之外的那種行為。一個人隻要遵守“情義”,洗刷自己受汙的名聲,他並不會犯侵犯之罪。他隻不過清算舊賬罷了。日本人認為:隻要一天沒有對受到的侮辱、誹謗及失敗進行報複或雪恨,“世界就一天不會太平”。品德高尚的人應該盡力讓世界恢複平衡。報複是人的美德,絕不是人性中的罪惡。對名譽的“情義”,即像日本那種在語義上同感激和忠誠聯在一起的“情義”,在歐洲曆史上的某個階段也曾經是一種西方人的美德。在文藝複興時期的意大利,這種美德曾大放異彩。這同西班牙黃金時期的“西班牙人所看重的勇氣”和德意誌所重視的“名譽”有許多共同之處。有些方麵甚至類似於一百年前在歐洲盛行的決鬥習慣。日本也好,其他歐洲各國也罷,隻要盛行這種所謂的美德——力圖洗刷汙點的行為,人們道德價值觀的核心就更加注重那些超越一切物質意義的利益。越是為了榮譽而犧牲家產、家庭和生命的人,越會被人看作品德高尚的人。這種美德符合“情義”的定義,也是這些國家經常聲稱這是一種精神價值的基礎。從物質角度講,他們損失巨大,從精神上卻難以確定。這兒存在著一個強烈的對比,一方麵是這樣的名譽觀念,另一方麵是美國生活中存在的你死我活的競爭和公開的對抗:在美國,政治或經濟交易的行為中,名譽上的並不重要,關鍵是占有物質上真正的利益。在肯塔基山中為名譽而進行的戰鬥,是僅有的例外,從今往後,這樣的戰鬥不會再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