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常說的一句話是“情義最難接受”。一個人必須講“情義”,如同他必須盡“義務”一樣。但“情義”所要求的義務與恩情所要求的義務是不同的。英文中沒有與之對應的詞。而且在人類學家從世界各種文化中發現的道德價值觀千奇百怪,但日本的“情義”無疑是最特別的一種。這是日本所獨有的。
盡管是中國和日本共有的道德觀,“忠”和“孝”到了日本那裏還是被作了改變,可是它們卻與其他亞洲國家所熟知的道德觀同樣具有某種同種族的類似。而“情義”不是出自“儒家”也不出自“佛教”,它是日本的土產。如果不了解日本人的“情義”是怎麽一回事,我們就很難理解日本人的行為方式。日本人會經常說到“情義”,比如在談及行為動機、對名譽的看法以及個人在本國所處的進退兩難的境地時。
在一個西方人看來,“情義”就是一堆亂七八糟的義務,既有報恩又有複仇(見上章表格)。日本人一直沒有向西方人解釋“情義”,這不足為奇,因為他們自己的詞典都沒個準確定義。有一部日語詞典是這樣解釋“情義”的(按我的翻譯是)“正當的道理;人應該遵的道路;為向社會謝罪而不願意做的某種事情”。這些解釋不能使西方人對“情義”的含義有多少了解,但“不願意”這個詞顯示出了與“義務”的差異。不管“義務”提出的要求多麽讓人為難,它至少是他對其直係親屬、對象征著其國家的天皇所負的一些責任,還是一種生活方式和愛國情感的體現。“義務”是與生俱來的,非常牢固。無論“義務”所規定的事情多麽讓人為難,人們對“義務”的定義也不會出現“不情願”這樣的詞語。但是“償還情義”讓人心裏很不痛快。做一個“情義”債主非常難受,這種難受在“情義的範圍”內達到了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