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此要弄清楚的是武士準則中最嚴格的教義。對武士來說,沒有什麽比卑鄙無恥陰險狡詐更令人憎惡了。義的觀念,也許錯了——它也許太狹隘了。一位著名的武士對它的定義是決斷力,他說:“義是在某項行動中堅定不移的作出決定的能力。要死的時候死,要攻擊的時候攻擊。”另一位則論述如下:“義就是人體的脊柱,沒有脊柱,頭就不能端正地處於上麵。手不能動,腳也不能立。因此,就算一個人才能學問俱全,無義照樣不能成為武士。有了義,即使有不足之處也足夠做武士了。”孟子說:“仁,人心也;義,人路也。”並慨歎道:“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在此,我們“如同在一麵模糊的鏡子裏看到了”在他之後三百年出現於另一個國度裏的一位偉大的導師(基督)所說的,他的路是一條義路,通過這條路,迷途之人可以找到歸途。我說得偏離主題了,總之,照孟子看來,義是一條人們要重新獲得喪失了的樂園所應走的筆直而又狹窄的路。
甚至在封建社會的末期,由於長久的和平給武士階級帶來了閑暇的生活,隨之而產生了對各種娛樂活動和藝術的愛好。但是,就算這樣,“義士”這一稱號依然被認為遠遠高於任何擅長學問或藝術的名稱。四十七名忠臣的故事在我國國民的大眾教育中經常被引用,在民間他們被稱為四十七義士。
在一個以陰謀詭計為戰術、謊言欺騙為戰略的時代,這種坦率而真誠的男子漢的美德,是閃耀著最耀眼的光的鑽石,受到人們的最高讚譽。義和勇是一對孿生兄弟,同屬於軍事美德。但在談論勇以前,我還是先說說“義理”吧。它可以看作是義的派生詞,最初隻不過稍微偏離它的原型,然後漸漸遠離,直到在大眾接受的過程中背離願意。所謂“義理”,字麵意思是“正義的道理”,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竟變成了一種公眾輿論期望去履行的模糊的義務感。它原來的、純粹的意義是單純而樸素的義務——因此,指的是我們對父母、上級、下級、乃至社會所負的責任。這時候,義理就是義務。義務除了是“正義的道理”要求和命令我們去做某事之外,還會是別的嗎?難道“正義的道理”不該成為我們的絕對命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