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詡自由世界的美國的政府開始動用行政的力量而非市場本身的力量直接幹預企業主的決策、企業規模、競爭行為、工資與工時和就業等。羅斯福通過加強政府的幹預,在大蕭條時創造了更多機會,給了大多人工作、吃飯和活下去的機會,從而實現了恢複和發展經濟的目標。
遺憾的是,羅斯福的主張“人命危淺”。1935年1月,美國最高法院投票通過,宣布羅斯福的《國家複興法》違憲。羅斯福救美國於水火之中的重要武器之一不但被廢了,還被宣布違法。這是為什麽呢?
其實,這與政府信奉的執政理念有關,所謂的自由,已經根深蒂固地紮根在了資本主義的每個毛細血管,羅斯福式的政府幹預政策摧毀了國家機器運行的基礎,必然不能長久。
關於金融危機中政府是否應該出手在學術上存在巨大分歧,它們分別是凱恩斯學派的政府幹預主義和以古典主義學派為代表的自由主義。前者我們稱之為政府幹預者,後者我們稱之為自由主義者。
政府幹預主義者認為,就像人生病了需要治療一樣,經濟出問題了要進行幹預,而且這種幹預不僅體現在經濟危機時,更應該貫穿在整個經濟活動中,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熨平經濟的波動,防止過冷或過熱。與之相反,自由主義者認為,市場之上,市場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反對政府幹預經濟。
在這裏要強調一點,兩個著名學派存在這樣完全相反的觀點,恰恰說明兩者都有一定的道理和依據,否則,就會出現一邊倒的情況。這也是為什麽胡佛在經濟崩潰前期堅持自由主義的原因,後期改變態度及羅斯福的成功,隻能說明政府幹預適用於當時的情況,並不能說自由主義完全錯誤,否則,就會變成一葉障目、斷章取義。
在做出結論之前,先聽聽兩大學派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