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傳這種體裁,在傳記中最為良好。因為他是把曆史性質相同的人物,或者互有關係的人物,聚在一處,加以說明,比較單獨敘述一人,更能表示曆史真相。歐洲方麵,最有名最古的這類著作要算布魯達奇的《英雄傳》了。全書都是兩人合傳,每傳以一個希臘人與一個羅馬人對照,彼此各得其半。這部書的組織雖然有些地方勉強比對不免呆板,但以比對論列之故,一麵可以發揮本國人的長處,亦可以針砭本國人的短處。兩兩對照,無主無賓,因此敘述上批評上亦比較公平。中國方麵,《史記》中就有許多合傳,翻開目錄細看,可以看出不少的特別意味。《史記》以後,各史中雖亦多有合傳,究竟嫌獨立的傳太多了。若認真歸並起來,可以將篇目減少一半或三分之一。果然如此,一定更容易讀,更能喚起興味。合傳這種方法,應用得再進步的,要算清代下列的幾家:
(一)邵廷采(念魯)邵氏的《思複堂文集》,雖以文集名書,然其中十之七八都是曆史著作。論其篇幅,並不算多;但每篇可以代表一種意義。其中合傳自然不止一人,專傳亦包括許多人物。如《王門弟子傳》、《劉門弟子傳》、《姚江書院傳》、《明遺民所知傳》等篇,體裁均極其優美。全書雖屬散篇,然隱約中自有組織,而且一篇篇都作得很精練!可以作我們的模範。
(二)章學誠(實齋)章氏的《湖北通誌檢存稿》,三十餘篇傳都是合傳,每傳人數自二人以至百餘人不等,皆以其人性質的異同為分合的標準,皆以一個事跡的集團為敘述的中心。讀其傳者,同時可知各個人的曆史及一事件的始末,有如同時讀了紀傳體及紀事本末體。雖其所敘隻湖北一省的事情,而且隻記湖北在正史中無傳的人物,範圍誠然很窄;但是此種體裁可以應用到一時代的曆史上去,亦可應用到全國的曆史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