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所講的作傳方法,偏重列傳方麵;但專傳亦可應用。列傳要如何作,我現在沒有想得周到,不能夠提出多少原則來。我是一麵養病,一麵講演,隻能就感想所及,隨便談談,連自己亦不滿意。將來有機會,可再把新想到的原則,隨時添上去。
為一個人作傳,先要看為什麽給他作,他值得作傳的價值在哪幾點。想清楚後,再行動筆。若其人方麵很少,可隻就他的一方麵極力描寫:為政治家作傳,全部精神偏在政治;為文學家作傳,全部精神偏在文學;若是方麵多,就要分別輕重,重的寫得多,輕的寫得少,輕重相等則平均敘述。兩人同作一事,應該合傳的,不必強分。應該分傳的,要看分在何人名下最為適當。
(一)為文學家作傳的方法 作文學家的傳,第一,要轉錄他本人的代表作品。我們看《史記》、《漢書》各文人傳中,往往記載很長的文章。例如,《史記》的《司馬相如列傳》就把幾篇賦全給他登上。
為什麽要費去這麽多的篇幅去登作品?何不單稱他的賦作得好,並列舉各賦的篇名?因為司馬相如所以配稱為大文學家,就是因那幾篇賦有價值。那幾篇賦,現在《文選》上有,各種選本上亦有,覺得很普遍;並不難得;但是要知道,如果當初正史上沒有記載,也許失去了,我們何從知道他的價值呢?
第二,若是不登本人著作,則可轉載旁人對於他的批評。但必擇純客觀的論文,能夠活現某人的全體而非評騭枝節的。譬如《舊唐書》的《杜甫傳》,把元微之一篇比較李杜優劣的文章完全登在上麵,這是很對的。那篇文章從《詩經》說起,曆漢魏六朝說到唐,把幾千餘年來詩的變遷,以及杜甫在詩界的地位,都寫得異常明白。《新唐書》把那篇文章刪去(旁的還刪了許多零碎事情),自謂事多於前,文省於舊,其實不然。經這一刪,反為減色。假使沒有《杜工部集》行世,單讀《新唐書·杜甫傳》,我們絕不會知他是這樣偉大的人物。為文學家作傳的正當法子,應當像太史公一樣,把作品放在本傳中。章學誠就是這樣的主張。這種方法,雖然很難,但是事實上應該如此。為什麽要給司馬相如、杜甫作傳,就是因為他們的文章好。不載文章,真沒有作傳的必要。最好能像《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登上幾篇好賦,否則須像《舊唐書·杜甫傳》登上旁人的批評。縱然《杜工部集》失掉了去,我們還可以想見他的作風同他的地位。《舊唐書》登上元微之那篇論文,就是史才超越的地方;《新唐書》把它刪去,就是史識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