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手把手教你讀經典(全2冊)

(二十二)再三論證,“獨尊”可為“蜀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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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吾發表《厚黑學》時,用的筆名是“獨尊”,朋友間有書信往來用的也是這個名字。但後來發生的事兒,卻讓他有了改名的打算。

先是有人說他寫出厚黑學這樣離經叛道的東西教壞了許多人,把四川搞成了一個厚黑國,應該被關進瘋人院。李宗吾聽了,想:這樣說來,自己真是罪大惡極,成了蜀中之罪酋。

不過,也有人對李宗吾說,四川建成厚黑國,他是當之無愧的首領。李宗吾聽了,又想:這樣說來,自己真是洪福齊天,成了蜀中之酋長。

於是,李宗吾意識到,“獨尊”兩個字有必要改一改。

先說“獨”字。李宗吾想,自己是講授厚黑學的,門人弟子無數,原本是應該把衣缽傳給他們,但自己還好好地活著要吃飯,缽是傳不了的,眼見著天氣熱了,身上的狗皮袍子倒是可以脫給他們——獨字去了犬旁,那不就是蜀字了嗎?這裏有必要解釋一下,我們今天用的是簡體字,李宗吾那時候用的是繁體字,獨的繁體為“獨”。

然後再說“尊”字。李宗吾自認為門下高足弟子很多,用“物質不滅論”的觀點來看,弟子的足高了,先生的足自然就短了,弟子的足高了一寸,先生的足就會短一寸——尊字少了寸字,那不就是酋嗎?這裏也補充一句,尊字的繁體和簡體是一樣的。

“蜀中之罪酋”可以說成是“蜀酋”;“蜀中之酋長”可以說成是“蜀酋”;“獨尊”脫了狗皮袍子、短了一寸,也可以說成是“蜀酋”……思來想去,李宗吾幹脆將自己筆名由“獨尊”改成了“蜀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