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屠殺華人,清廷出動軍艦護僑,嚇得墨西哥趕緊賠款道歉”,是一個中文世界長期流傳的段子。
這個段子,見於多種通俗曆史讀物。比如一本叫《中國海魂》的書聲稱,伍廷芳在1905年用炮艦政策威脅了墨西哥,“迫使其放棄迫害華人的法令”,且說墨西哥再次發生排華事件時,中國宣布派一艘巡洋艦去訪問,“嚇了一大跳的墨西哥人趕緊道歉賠款”。還有一些通俗讀物聲稱,中國取得對墨西哥的外交勝利,原因不在腐朽的清廷,而在於“伍廷芳壓根就沒通知清政府,否則外交必然失敗”。①
這些說法,均缺乏史料依據。
一、華工為什麽去墨西哥
波費裏奧·迪亞斯總統當政期間(1877—1911年),墨西哥對外國勞工的需求相當旺盛。
1882年美國通過《排華法案》,華工在美國的境況急轉直下。墨西哥政府看準時機,於1884年、1885年兩次向清廷駐美使臣鄭藻如提出與中國訂立招工條約的請求。當時,清廷與墨西哥尚未建交,但鄭藻如覺得此事可行,理由是有了條約,以後華工在墨西哥受到傷害,就可以有正規的處理依據。但總理衙門覺得保護華工是一項很麻煩的交涉,婉拒了墨西哥的請求。
這之後的1890年、1893年,墨西哥又多次提出了相似的要求,均遭婉拒。1894年,兩國終於開始建交談判,但談判過程並不順利,一直拖到1899年夏天,兩國代表才在華盛頓簽訂了《中墨和好通商行船條約》,宣布正式建交。
《中墨和好通商行船條約》共有二十款。與華工相關的規定,大致內容是:所有赴墨華工須出於心甘情願;禁止使用“勉強之法或施詭譎之計”引誘華工;華工在墨西哥享有最惠國待遇。
條約簽訂後,墨西哥在中國的廣州、上海、漢口、福州、廈門等地設立了領事館,負責招募華工。1895年,在墨華人隻有不到1000人;1904年,這個數字上升為8000多人。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