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Ⅰ(新注釋本)

歇洛克·福爾摩斯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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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克洛夫特比歇洛克年長七歲,在政府部門審核賬目。實際上,按照福爾摩斯的話,麥克洛夫特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英國政府:“我和他都有同樣的才能,我用來偵緝破案,而他則使用到他那特殊的事務上去了。各個部門作出的結論都送到他那裏,他是中心交換站,票據交換所,這些都由他加以平衡。別人都是專家,而他的專長是無所不知。”

他身材高大,結實魁梧,模樣笨拙,可是在這笨拙的軀體上長著的腦袋卻在眉宇之間流露出一種相當威嚴的神色,鐵灰色的眼睛是如此深邃機警,嘴唇顯得如此剛毅,表情又是如此微妙,以至於隻要看上他一眼,人們就會立刻忘掉那粗笨的身軀,而隻記住他卓爾不群的頭腦。

兩年大學生活之後,福爾摩斯搬到倫敦,住在靠近大英博物館的蒙塔格街。他繼續全新投入對犯罪文學、罪犯以及相關科學的研究,偶爾偵辦案件,不過幾乎沒有被記錄下來。1881年,他做出一個重要決定,打算尋找一位房客。他在貝克街221號找到“一處非常好的房子”,那是“221號乙”套房,但是他的經濟收入令他需要與人合租。通過辦公室熟人斯坦弗——福爾摩斯和他在倫敦聖巴塞洛繆醫院相遇——他被引見給新近從英國陸軍病退的約翰·H.華生,兩人於是成為室友。1881年3月,福爾摩斯接受蘇格蘭場托拜厄斯·葛雷格森探長請求,協助偵破布裏克斯頓路附近的一樁神秘謀殺案。福爾摩斯建議,如果華生沒有什麽別的重要的事情,可以協助他進行初步調查。於是誕生了第一篇公開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冒險故事——1887年出版的《血字的研究》,從而確立了福爾摩斯和華生的合作關係。

他的偵探生涯開始很緩慢,到1889年福爾摩斯聲稱調查了大約五百樁“大案”,1891年總共偵辦了一千樁案子。他的委托人從地位低下的打字員到皇室成員,從警察到歐洲王室,辦案足跡從倫敦及郊區一直到英國的鄉村小鎮,甚至遍及歐洲大陸的首府和梵蒂岡。他將從事犯罪調查作為一種生計手段,聲稱他收取的費用是“固定的範圍內”,“或者也不完全”,因為他常常偵辦案件是在公眾利益之外,甚至是為了避免無事可做。盡管福爾摩斯聲稱,“警察不會雇用他以替代他們的不足”,實際上警察常常向他求助解決案件,因為他很早就明白了把功勞讓給警察。福爾摩斯是否要求警方為他提供幫助不得而知,但是他很受正規警察重視。“我們蘇格蘭場的人不是嫉妒您,”萊斯特雷德告訴福爾摩斯。“不是的,先生,我們為您感到驕傲。而且如果您明天能來,所有的人,從最年長的警探到最年輕的警官都會高興得向您握手祝賀的。”對學者來說遺憾的是,信息的缺乏使得追蹤福爾摩斯在報紙上的活動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