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傑克·斯普恩這個名字,紐特像重重地挨了一棒,這個名字對他來說含義太多了。在他媽媽還活著的時候,最常來看她的男人是傑克。後來他才弄清楚,他媽媽和羅麗娜一樣,也是個妓女。但誰也沒有傑克和善,不論對他還是對他媽媽瑪吉。傑克給他糖果、硬幣,把他放到馬背上,讓他生平第一次騎馬,甚至讓靴匠老耶穌給他做了第一雙靴子。有一次,他把打牌贏的一副女人用的馬鞍送給了紐特,並把馬鐙帶剪得適合他用。
這一切都發生在孤鴿鎮安定之前。當時,考爾隊長和奧古斯塔斯還是保安隊的,負責邊境一帶的治安工作。傑克·斯普恩也是保安隊員,在紐特眼裏他最威風。他總是手握一把柄鑲珍珠的手槍,跨一匹快馬——傑克說快馬騎著舒服。對於職業的危險性,他處之泰然。
後來,戰鬥逐漸沉寂了,於是隊長、古斯先生、傑克、豌豆眼和狄茲都辭去了保安隊的工作,開辦了帽子溪牧牛公司。安家落戶的工作好像與傑克無緣,有一天他說走就走了。對他的離開,誰也不感到奇怪,紐特的母親卻為此心煩意亂。有一段時間,他一問傑克什麽時候回來,就會挨一頓鞭打。
於是紐特不再問傑克的事,雖然他不斷地想念他。就在一年以後,他母親得熱病死了。隊長和奧古斯塔斯把他領了過來,盡管他們開始時為此事有過爭吵。起初紐特過於想念媽媽,對他們的爭吵並不注意。反正媽媽和傑克都已離去,吵架又不能使他們回來。
然而,當他度過了最痛苦的時期,並開始幹隊長交給他的所有雜活兒,以換取在帽子溪牧牛公司住下去的權利時,他的思想便時常追憶傑克·斯普恩來看他媽媽的日子。他想,也許傑克就是他的父親,但人們都說他叫紐特·多布斯,不叫紐特·斯普恩。為什麽叫多布斯,為什麽人們對此堅信不疑,這使他迷惑不解——在孤鴿鎮好像沒有人了解有那麽一位多布斯先生的情況。母親在世時他沒有想到問一問。在孤鴿鎮人們不常用姓,再說他並不知道姓是從父親那兒來的。連什麽都談的古斯先生也好像對多布斯先生一無所知。他對此人唯一的評論就是——“他在不該走的時候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