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約翰遜認為,所有的賭棍都很懶,他們大部分人還挺自負,而傑克·斯普恩則又懶又自負。七月想,與其直接去得克薩斯,還不如先到沃斯堡去試試運氣。那是一座規模相當大的牛集鎮。
七月認為值得去調查一下,如果他能在那裏遇上傑克,就會省下幾百公裏的路程,也將使他早日回到愛爾邁拉身邊。回到愛爾邁拉身邊比逮捕傑克·斯普恩在他思想中占的分量大得多,他在馬上終日牽腸掛肚地思念她。喬和他這麽個人搭伴真倒黴,喬一點兒也不想她。
事實上,七月想在沃斯堡停一下,最主要的原因是把他給她寫的信寄出去。他想她或許很孤單,希望見到他的親筆信。然而他花了好幾個晚上的心血寫成的那篇東西,拙劣得連他自己也決定不了是否可以寄出去。他之所以猶豫不決,是因為怕她發現信寫得這麽不好而譏笑他。但他感覺需要寫這封家書,同時對自己的拙劣文筆感到傷心。信寫得很短。
愛爾邁拉:
你好,我們平安無事,天氣很好,一直是晴天。
還沒有看見傑克·斯普恩,但我們已經過了雷德河,到了得克薩斯。喬很喜歡這裏。他的馬表現很好,我們倆都沒有病。
願你一切如意,沒有挨蚊子咬。
你親愛的丈夫
七月
幾天來,他一直在反複思考那封信,想加上些他思念她的話,或是稱她為親愛的,結果還是認為加上這些字眼就太危險了——愛爾邁拉對這種話很反感。他還為自己的拚寫擔心,不知道有沒有寫錯別字。有幾個詞他看著不順眼,但無從查證,除非問喬。而喬呢,到目前為止隻上過一兩年學。他特別擔心“蚊子(skeeters)”這個詞。一天晚上,他們宿營時,他把這個詞寫在地上,問喬對不對。
“看起來長了點兒,”喬說,有人問他字,他很高興,“我寫的話,就刪掉一兩個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