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當我們估摸每個人都睡著後,便從房間偷跑出來,將自己關進板棚裏,拿出狐火開始工作。我們把牆根底下那根橫木的中段前麵的東西搬開,清出了約1.5米寬的一塊空地來。湯姆說我們現在的位置正在吉姆的床正後方,我們會從下麵挖進去,等到挖通時,屋子裏沒有人會知道那裏有個洞,因為吉姆的床罩懸掛在地板上,你必須要拉起床罩往下看才能看到那個洞。於是我們用小刀挖呀挖的,直挖到大半夜。然後我們筋疲力盡,手上也起了水泡,但是你幾乎看不出來我們有任何的進展。最後我說:
“湯姆,這不隻是件要耗費37年的大工程,這是件要花上38年的時間才能完成的工作。”
他什麽也沒說,但是卻歎了一口氣,很快就停止了挖掘,然後等了好一會兒,我知道他正在思考。之後他說:
“沒有用,哈克,這樣做是行不通的。如果我們是監獄的囚犯,我們當然可以這樣做,因為我們想有多少年的時間就會有多少年的時間,根本不用急,我們一天隻需要趁著警衛換班的時候挖個幾分鍾就行了,這樣我們的手也不會起水泡,而且我們可以一直這麽做,一年又一年的,用該用的方式一直進行下去。但是現在我們可不能閑晃,必須要趕快完成,沒有時間可以浪費了。如果我們用這種方法繼續再弄一個晚上,我們就必須停工一星期讓手好起來——而且馬上就不能用手拿小刀了。”
“那現在怎麽辦呢,湯姆?”
“我會告訴你的。雖然這麽做並不正確,也不道德,而我也不想用這個方法把吉姆弄出來——但不是沒有別的方法了嘛。我們可以用十字鍬把他挖出來,但要假裝那是個小刀。”
“你這麽說才像話嘛!”我說,“湯姆,你的腦袋愈來愈聰明了。十字鍬正是合適的東西,我才不管它道德不道德呢。當我開始動手要去偷個黑人,或一個西瓜,或一本主日學校的課本時,我才不管要怎樣做,我隻管有沒有成功。我要的就是我的黑人、我的西瓜和我的主日學校課本。如果十字鍬是最方便的工具的話,那我就會用它去挖出那個黑人、那個西瓜或那本主日學校課本。我才不在乎當局怎麽想呢,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