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學泰:在多元的世界上,文化自然應該是多元的。各種文化都有存在的權利,但是文化也是有先進與落後之分的,其界限就在於這種文化是否承認個體的位置。傳統文化中的“三綱六紀”恰恰是剝奪了個體的地位,一切都以在上位者為依歸。原始儒家思想中談到君臣關係時還強調其相對性,所謂“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但後來,儒學到董仲舒一變,到宋人又一變,這兩變把“君”的絕對地位推到極端,儒家思想變成了抹殺個體的權利的一種文化了。儒家強調忠君愛國、強調孝順父母,而且是“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個人連生命都是別人的了,哪裏還能談什麽權利!
朱元璋坐天下以後,有的士人想要隱居,這是在各個朝代都承認的,而且還會表彰他們不慕名利,可是剛剛打下江山的朱元璋則不允許。這位士人斷指以明誌。朱元璋因為他不肯為君用,把他處死。為此朱元璋在《大誥》中說:“人的生命是父母給的,所以父母有奪去你生的權利;天下大亂,要不是我奉天承運,奪得天下,你早就沒命了。我就是你的再生父母,現在你不為我用,我就有奪去你生命的權力。”可見在皇帝的眼中個體的價值等於零。
朱元璋是遊民出身,沒文化,他把君臣關係的秘密說透了,而曆代帝王和獨裁專製的統治者往往借國家或用集體說事。蔣經國就說過“你不要考慮國家為你做了什麽,要考慮你為國家做了什麽”,這都是借“公”以壓製個體權利的要求。明末的黃宗羲就揭破了這一點,這是“以一己之私為天下之大公”。不管花樣如何變化,其要旨就是否定或削弱個人權利,以求得在上位者的絕對權力。
田炳信:我們的社會當然不能跟過去的社會相比,但每一個社會都是從上一個社會脫胎而來,都有上一個社會的基因,不管什麽社會,他總要解決吃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