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傳統中國的教育考試製度,一直在統一龐大皇權國家承擔著重要的結構功能,於是直到17世紀初《利瑪竇中國劄記》評價中國的製度時,仍然把中國的國家體製是由受過係統教育的知識分子來操縱運行的,作為一個優於歐洲的特點:“標誌著與西方一大差別而值得注意的另一重大事實是,他們全國都是由知識階層,即一般叫做哲學家的人來治理的”;人們“寧願做最低等的哲學家,也不願意作最高的武官,他們知道在博得人民的好意和尊重以及在發財致富方麵,文官要遠遠優於武官”。——今天,我們在評價科舉乃至更廣義的中國傳統教育與行政製度的優劣短長時,應該對它們曾經具有的曆史作用有一個理解的態度。
不過當我們承認科舉對於傳統中國文化起到過相當重要作用的時候,同時更應該對於它基本的製度性質及其與近現代教育體製的悖逆之處有清楚的了解。具體羅列起來,這些悖逆之處當然很多,但是我覺得最應該注意的就是在科舉乃至皇權時代整個教育和人才選拔製度中,知識的標準、知識譜係的源頭隻能掌握在權力者手裏這一點。說得直白一些,就是有權力就有知識,有權力就有真理,有權力就有道德;或者說,有權力就可以在知識、道德等一切方麵對教育和學術耳提麵命、頤指氣使,就可以按照統治權力的需要來安排教育和學術的內容、方向。明代末年著名的思想家黃宗羲在他的《明夷待訪錄·學校篇》中有一個很概括的說法:“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於朝廷,天子榮之,則群趨以為是;天子辱之,則群擿以為非。” 這個傳統當然是因為科舉製的長期發展而日益牢固不移,而這樣的趨勢對於中國教育製度形成自己的體係和尊嚴,對於教育走出中世紀的阻礙實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