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知道“士可殺而不可辱”,但他又認為士大夫潔身自好,立端行直,就不會出現受辱的現象。如果真是遇到了“昏暴之主”,又觸犯了“婦寺之忌”,那麽就應該像東林黨人高攀龍一樣投水而死,而不受辱。這就是這位在野的士人為士大夫設計的一條出路,有點像魯迅所諷刺的“何立從東來,我向西方走”。他認為絕對的君權是“天下之公理”,不能“以私亂之”;他還認為唐宋一些士大夫關注到自己的權利,這就是“君臣之道喪”,而且是“唐宋之大臣自喪之也”,所以他們應該受到懲罰(上引見《讀通鑒論》卷二十二)。明清時代的極端專製正是在“道統”輔助下促成的。“道統”在幫助“治統”建立製度以壓製自己,迫害自己。連民間的儒者都作如此想,在朝者諂媚權力更可理解了。
乙:提到王夫之,其實還有許多值得注意的地方,比如他總結曆史規律時說:百姓平時受暴君和官府百般搜刮欺淩的時候,人人都盼著天降神威,將自己頭上的這些壓迫者統統誅滅;但是等到社會大動亂來臨,百姓們如雞豬、青蛙、蚯蚓一樣被任意宰割,這時候遙想當初自己被官府用刑具鎖著追逼租賦的日子,就覺得那是很甜蜜的,而這時再回頭看那些暴君和貪官汙吏,就會覺得他們如堯舜時代的統治者那樣是難得的聖明了(《讀通鑒論》卷27)——拋開如何評價王夫之個人不說,隻就一個民族的政治理念、曆史哲學、對百姓命運的設計等等來看,這個傳統中竟然能夠堂而皇之產生出如此不惜一切、徹頭徹尾以統治權力為歸宿的法理邏輯,不是讓人毛骨悚然嗎?而在這套法理體係從來不會受到認真質疑的環境中,“道統”對“治統”的製衡、對自身固有價值的維護又能有多少實際效果呢?
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製度環境,所以“傳統”中許多理想的設計都被冷落了下去,而“反文化”的膨脹卻在權力需要之下有了最大的驅動力,流波所及幾乎涵蓋了整個社會。從四五百年前流行的民諺“自古有天理倒沒飯吃”“黑心人倒有馬兒騎”等,直到今天仍是婦孺皆知的“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人不得外財不富,馬不吃夜草不肥”“人善有人欺,馬善有人騎”“無奸不成商”等等,所有這些大家痛心疾首的醜陋現象,其實是出於一種深刻的原因。因此,如果現在真要去動員人們“學習傳統”乃至“讀經”等等,則號召者自己先應該知道,假如大家正在認真“學”和“讀”的時候,偏又遇上憑著芝麻大的權力就可以“摸摸孔聖人頭腦”之類事情,那麽我們何以自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