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蔡元培論人生·修養

第20章 篤 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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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濟其窮者曰:“人之行為,監視之者,不獨酋長也,又有神。吾人即獨居一室,而不啻十目所視,十手所指。為善則神賜之福,為惡則神降之罰。神之賞罰,不獨於其生前,而又及其死後:善者登天堂,而惡者入地獄。”或又為之說曰:“神之賞罰,不獨於其身,而又及其子孫:善者子孫多且賢,而惡者子孫不肖,甚者絕其嗣。”或又為之說曰:“神之賞罰,不唯於其今生也,而又及其來世:善者來世為幸福之人,而惡者則轉生為貧苦殘廢之人,甚者為獸畜。”是皆宗教家之所傳說也。是謂神之威。

雖然,神之賞罰,其果如斯響應乎?其未來之苦樂,果足以抑現世之刺衝乎?故有所謂神之威,而人之不能免於惡如故。

且君主也,官吏也,教主也,輒利用酋長之威,及神之威,以強人去善而為惡。其最著者,政治之戰、宗教之戰是也。於是乎威者不但無成效,而且有流弊。

人智既進,乃有科學。科學者,舍威以求理者也。其理奈何?曰,我之所謂己,人之所謂他也。我之所謂他,人之所謂己也。故觀其通,則無所謂己與他,而同謂之人。人之於人,無所不愛,則無所不利。不得已而不能普利,則犧牲其最少數者,以利其最大多數者,初不必問其所犧牲者之為何人也。如是,則為善最樂,又何苦為惡耶?

吾人之所為,既以理為準則,自然無恃乎威;且於流弊滋章之威,務相率而廓清之,以造成自由平等之世界,是則吾人之天責也。

選自《華工學校講義·德育篇》蔡元培

精細與多疑

《呂氏春秋》曰:“物多類,然而不然。”孔子曰:“惡似而非者:惡莠,恐其亂苗也;惡紫,恐其亂朱也;惡鄭聲,恐其亂雅樂也;惡佞,恐其亂義也;惡利口,恐其亂信也;惡鄉願,恐其亂德也。”《淮南子》曰:“嫌疑肖象者,眾人之所眩耀:故狠者,類知而非知;愚者,類仁而非仁;戇者,類勇而非勇。”夫物之類似者,大都如此,故人不可以不精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