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詩經》中本無“性”字
《詩經》中之“生”字,其用法與今日無殊,不需舉例,今但論“性”字。《詩經》中之“性”字僅出現於《大雅·卷阿》,其文雲:
伴奐爾遊矣,優遊爾休矣。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似先公酋矣。
爾土宇昄章,亦孔之厚矣。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百神爾主矣。
爾受命長矣,茀祿爾康矣。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純嘏爾常矣。
箋曰,“彌終也”,又曰,“乃使女終女之性命”。此固可證鄭所見《詩經》已作性字,然此說實覺文義不順。後世所謂惟命者,實即今人所謂生命。此章本為祝福之語,所謂“俾爾彌爾性”者,即謂俾爾終爾之一生,性固不可終,則此處之性字必為生字明矣。且此點可以金文證之:
叔孫父簋、(嘯下·五五,薛一四·一二八)綰綽眉壽,永令彌底生,萬年無疆。
姞簋、(恪一一·二二,代六·五三)用祈丐眉壽綽綰,永令彌厥生,霝終。
齊素命苢、(恪二·二一,代一·六七)用祈侯氏永命萬年,素命保其身。……用祈壽老毋死,保兄弟。用求考命彌生,肅肅義政,保子。
《詩》所謂“彌爾性”在金文中正作“彌厥生”,其出現全在祈求壽考之吉語中。從此可知彌生即長生,從此可知《詩三百》中不特無論性之哲學如阮氏所附會者,即性之一字本亦無之也(參看徐中舒先生《金文嘏辭釋例》,見《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
《詩經》中之“令”“命”字
《詩經》中之“令”字與“命令”一義無涉者,有下列諸項:
(一)《毛傳》以“命令”為纓環聲者:
《齊風·盧令》“盧令令”。
(二)《鄭箋》以“脊令”為雍渠者:
《小雅·常棣》“脊令在原”。箋曰:“雍渠,水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