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詩無邪

第18章 詩部類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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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人自以為承夏之統者,在《詩》則曰:“我求懿德,肆於時夏”,“無此疆爾界,陳常於時夏”。在《書》則曰:“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顯民,用肇造我區夏”(說詳拙著《新獲卜辭寫本後記》,跋見《安陽發掘報告》第二期三八四一五頁〔文中印刷錯誤極多)。

然則周室王朝之詩,自地理的及文化的統係言之,固宜曰夏聲,朝代雖有廢興,而方域之名稱不改。猶之《詩經》中邶鄘本非周之侯封,檜魏亦皆故國之名號,時移世異,音樂之源流依故國而不改。音樂本以地理為例,自古及今皆然者,《詩》之有《大雅》《小雅》正猶其有《周南》《召南》。所謂“以雅以南”,可如此觀,此外無他勝誼也。

頌之訓為容,其詩為舞詩,阮元說至不可易。詳拙著《周頌說》,今不複述。

如上所解,則全部《詩經》之部類皆以地理為別,雖《頌》為舞詩,《雅》證王朝之政,亦皆以方土國家為部類者。有一現象頗不可忽略者,即除《周詩》以外,一國無兩種之詩。魯宋有《頌》,乃無《風》,其實魯之必有《頌》外之詩,蓋無可疑。即就《周詩》論,豳王異地,雅南異統,雅為夏聲,乃中國之音,南為南方,乃南國之詩。當時江淮上之周人殖民地中兩種音樂並用,故可曰“以雅以南”。今試為此四名各作一界說如下:

《大雅》《小雅》 夏聲

《周南》《召南》 南音(南之意義詳《周頌說》)

王國 東周之民政

豳詩 周本土人戍東方者之詩(說見後)

所謂四方之音

在後來所謂國風之雜亂一大堆中,頗有幾個地理的頭緒可尋。《呂氏春秋·音初》篇為四方之音各造一段半神話的來源,這樣神話固不可當作信史看,然其分別四方之音,可據之以見戰國時猶深知各方之聲音異派。且此地所論四方恰和所謂國風中係統有若幹符合,現在引《呂子》本文,加以比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