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的政府也如戰國時代列國的設法提倡人口增加。高帝七年,“命民產子,複勿事二歲”。這或者還可以大亂之後人口稀少來解釋。但由後來的情形,可看出這並不是惟一的原因。西漢最盛的宣帝之世,仍以人口增加的多少為地方官考課的重要標準,當時人口缺乏的正常現象可想而知了。黃霸為潁川太守,“以外寬內明,得吏民心,戶口歲增,治為天下第一”。西漢末年,人口稱為最盛;然而召信臣為南陽太守,“其化大行……百姓歸之,戶口增倍”。所謂“百姓歸之”就是鄰郡的人民慕化來歸的意思。人口增加,要靠外來的移民,生殖可謂困難到驚人的程度!
兩漢四百年間,人口的總額始終未超過六千萬。漢承戰國的法治之餘,戶口的統計當大致可靠。並且當時有口賦、算賦、更賦的擔負,男女老幼大多都逃不了三種賦役中的最少一種,人口統計當無大誤。珠江流域雖尚未開發,長江流域雖尚未發展到後日的程度,但隻北方數省的人口在今日已遠超過六千萬。漢代人口的稀少,大概是無可置疑的。並且兩漢人口最盛時將近六千萬,東漢最盛時反隻將近五千萬,減少了一千萬。可見當時雖每經過一次變亂之後,人口減而複增;但四百年間人口的總趨勢是下減的。
此點認清之後,東漢諸帝極力獎勵生育的政策就可明白了。章帝元和二年,降下有名的胎養令,分為兩條:
(1)產子者,複勿算三歲;
(2)懷孕者,賜胎養穀,人三斛;複其夫勿算一歲。
由此看來,生育的前後共免四年的算賦,外給胎養糧。算賦不分男女,成年人都須繳納,每年一百二十錢,是漢代最重的一種稅賦。“產子者,複勿算三歲”,未分男女,大概是夫婦皆免。懷孕者,夫免算一歲;婦既有養糧,免算是不言而喻的了。兩人前後免算八次,共九百六十錢。漢代穀賤時,每石隻五錢,饑荒時亦不過數百錢,平時大概數十錢。所以這個胎養令並不是一件小可的事情,所免的是很可觀的一筆稅款。這當然是仁政,但隻把它看為單純消極的仁政,未免太膚淺。這件仁政有它積極的意義,就是鼓勵生育。並且這個辦法是“著以為令”的,那就是說,此後永為常法。但人口的增加仍是有限,總的趨勢仍是下減。如此大的獎勵還是不能使人口增加,可見社會頹風的積重難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