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把人的罪疚感追溯到殺害原始父親上來,那無疑是個“悔恨”的例子。但是,難道我們打算假設,(在那種情況下)行動之前就沒有良心和罪疚感嗎?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那麽,在這個例子中,悔恨又來自何處呢?毫無疑問,這個例子一定會向我們解釋這種罪疚感的謎,並將因而克服我們的困難。我相信會是這樣的。這種悔恨是對父親原始的矛盾情感造成的。兒子們恨他,但也愛他。在兒子們對父親的恨被他們的攻擊性活動滿足之後,他們的愛就在對其父親采取行動的悔恨中表現出來,於是便通過對父親的認同作用建立了超我,把父親的懲罰權授予超我,好像父親要對兒子們對他所施行的攻擊行為進行懲罰一樣,並且提出了旨在避免這種行為重複發生的限製條件。既然對父親的攻擊性衝動在後代身上重複出現,罪疚感也就被保留著,並且每次都被那個重新受到壓製和轉移給超我的攻擊性所進一步強化。在我看來,我們終於能從這一點上完全清楚地看出,愛在良心的起源中所起的作用和罪疚感的注定不可避免。一個人是否殺了他的父親或者避免了這種行動都不是決定性的事實;在這兩種情況下,人們一定都會感覺犯了罪,因為罪疚感是表示矛盾心理的衝突,表示愛欲和破壞本能或死的本能之間的永久鬥爭。當人們一旦麵臨著和同伴一起生活的任務時,這種衝突就產生了,隻要社會假定,沒有其他的形式,隻有家庭形式的話,這種衝突就一定會在俄狄浦斯情結中表現出來,引起良心的發展,和產生第一種罪疚感。當人類試圖組成更廣泛的社會生活的形式,同樣的衝突就會以依賴於過去的形式繼續發生,並且會得到強化,致使罪疚感也會得到進一步的強化。既然文明服從於一種內在的性衝動,這種性衝動把人類結合成一個緊密結合的群體,因此,隻要通過一種不斷增長的罪疚感的加強就能達到這個目的。這個討論從與父親的關係開始到與群體的關係而結束。如果文明作為一個整體,是一個從家庭群體到人類群體的必要的發展過程,那麽,——從起源於矛盾心理的先天的衝突,和從愛與死亡的持久鬥爭中產生的——罪疚感的增強將不可避免地要和它聯係起來。直到罪疚感或許增長到使個體無法承受的程度。這使人們想起了那位偉大詩人歌德對“蒼天神力”的動人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