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弗洛伊德12:文明及其缺憾

第19章 文明及其缺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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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某些讀者也可能有這種印象,即愛欲和死的本能之間鬥爭公式重申得太多了。人們設想,這個公式已具備了人類所經曆的文明過程的特點[第122頁],但是,它也和個體的發展過程有關[第119頁]。除此之外,它還大體揭示了有機體生命的秘密[第118頁及下頁]。我認為,考察這三種過程相互之間的關係對我們來說就是十分必要的了。現在出於這種考慮,我們認為對同一個公式進行重複就是正確的,就是說,人類文明過程和個體發展過程也都是生命過程——因而一定都具有生命過程的最普遍特點。另一方麵,證明有這種普遍特點的存在並不能幫助我們對這兩個過程做出區分,除非特定條件進一步縮小了它的範圍。因此,隻有當我們說,文明過程是生命過程在愛欲給它布置的任務影響下和在亞南克(Ananke,必然性)——現實的迫切需要——的推動下所經曆的一種特殊變化過程,我們才能感到滿足;這個任務是把分散的個體結合到用力比多聯係在一起的那個更大的聯合體裏。但是,當我們把人類文明過程和個體的發展過程或教育過程相比較時,我們將毫不猶豫地得出結論,假如不是事實上把同一過程用於不同對象的話,那麽,這兩個過程實質上倒是很類似的。當然,人類種族的文明過程是比個體的發展過程更高級的抽象發展過程,因此這就更難以用具體的術語來理解,也不應該對此進行極端強迫性的類比;但是,鑒於這兩個過程的目的具有類似的特點——一個是把分散的個體整合到人類群體中,另一個是從許多個體中組成一個聯合的群體——在這兩種情況,使用方法上的類似性和所得結果的類似性並不令人驚訝。

鑒於它的特別重要性,我們不再暫緩提及能分辨兩個過程的一個特點。在個體的發展過程中,快樂原則的計劃,即獲得幸福的滿足,就是堅持這個主要的目的;人類社會的整合,或對社會的適應,似乎就像一個幾乎不可避免的條件,必須在它達到這個幸福的目標之前實現。假如個體沒有實現這個條件就達到了目的,那就更好了。換言之,我們可以說:個體的發展對我們來說似乎是兩種欲望相互作用的產物,這兩種欲望是,追求幸福的欲望,我們通常稱為“利己主義的”(egoistic),以及趨向於和社會中其他人相結合的欲望,我們稱之為“利他主義的”(altruistic)。這兩種描述都沒有深入到問題的本質。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那樣,在個體的發展過程中,主要特點是利己主義的欲望(或追求幸福);而另一種欲望,可以把它稱為“文明的”欲望,通常用施行限製的作用來滿足自己。但是,在文明的發展過程中情況就不同了:這裏最重要的目的是用個體的人組成一個統一。確定幸福的目標,雖然仍然存在,卻被推到後麵去了。如果不是必須關注個體的幸福的話,人類就總好像能最成功地結合成一個龐大的人類社會。因此,可以預期個體的發展過程一定具有自己獨特的特點,這是在人類文明的發展過程中從未再現過的。就第一個過程也把結合成團體作為其為目的來說,它也需和第二個過程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