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導致神經症形成的機製對我們正在尋找的那些現象經常對此有所貢獻。在這裏,決定性的事件又是發生在兒童早期,但這裏所強調的不是時間,而是事件發生的過程對它的反應。我們可以這樣概括地來描述它。作為經驗的一種結果,出現了一種尋求滿足的本能要求。自我之所以拒絕這種滿足,不是因為它被過分的要求而嚇倒了,就是因為它視之為一種危險。在這些根據中前者是更主要的,它們共同避免某種危險情境的發生。自我通過壓抑過程來抵禦這種危險本能衝動以某種方式受到抑製,而它的誘發原因,以及隨之而來的知覺和觀念都被忘記了。然而,這並不是該過程的結束:本能要麽保持著它的力量,要麽把它們重新聚集起來,要麽被某一新的誘發原因重新喚醒。因此,它往往重新提出要求,而且,由於通往正常滿足的道路因我們所謂壓抑的疤痕而保持關閉狀態,它便在某一薄弱環節,為自己打開另一條所謂替代滿足的道路,這種替代的滿足作為症狀表現出來,它既不為自我所默許,也不為自我所理解。所有這些症狀形成的現象,都可以被公正地描述為“被壓抑事物的複歸”(return of the repressed)。不過,它們的主要特點是,與原始材料相比,這些複歸的材料發生了嚴重的歪曲。或許人們將認為,這後一組事實與傳說太無相似之處了。但是,假如它使我們更接近於解決本能克製的問題,那我們是不應該感到後悔的。
(七)曆史的真理
我們已經探討了所有這些心理學上發生的轉變,目的就是為了使我們更相信,摩西宗教隻是作為一個傳說時才對猶太民族產生影響的。或許我們所獲得的隻不過是一定程度的可能性,然而,我們不妨假設,我們已經完全成功地證明了它。但即便如此,人們的印象仍會認為,我們無非隻滿足了所要求的事物的質量因素,而並沒有滿足數量因素。和宗教,當然也包括猶太教,起源有關的一切,都有某種宏大的成分,而這和我們迄今所做的解釋並不相吻合。其中一定包括了某一其他因素,它是一種難以類比,也絕非同一種類的因素,多少有點獨特,其大小與源出之物多少有點相當,就像宗教本身那樣。[參閱第1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