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我們曾指出,分析中需要加以克服的抵抗來源於自我,而自我卻依附於反貫注。自我很難將其注意引向它一直加以回避的知覺和觀念,或承認那些完全與它認為構成它自身的成分相對立的衝動。我們在分析中與抵抗的周旋就是基於我們對事實的這種觀點。如果抵抗本身是潛意識的,如經常出現的那些因它與被壓抑材料之間的相關而構成的情況,那麽我們就使之成為意識。如果抵抗是意識的或已變成意識,我們就對它采取邏輯論證;我們會向自我保證,如果它放棄抵抗,它會獲得很多獎賞和好處。關於自我方麵的這種抵抗的存在,是肯定無疑的。但我們卻要問,它是否包含了分析中的全部事態?因為我們發現,即使在處在自我決定放棄其抵抗之後,它仍然難以解除壓抑;我們已把追求做出值得讚揚的決定的緊張努力階段視為“逐步突破”。使這種逐步突破成為必要的和可理解的動力因素並不難發現。在自我—抵抗被解除之後,必然仍需克服重複的強迫力量——即由潛意識原型對被壓抑的本能過程所產生的吸引。關於將這一因素描述為潛意識抵抗,無須加以說明。這些修正不必使我們感到氣餒,如果它們增加了我們的知識,我們當加以歡迎,而且,隻要它們豐富了我們的早期發現,而不是使我們的早期觀點歸於無效,那麽,這些修正就不是不體麵的——它們或者是對我們的一些太泛化的陳述加以限定,或者是對某種闡述得太狹隘的觀點加以擴展。
我們一定不要認為,這些修正為我們在分析中所碰到的各種抵抗提供了一次全麵的清查。有關這一問題的進一步研究表明,分析家必須要處理至少五種抵抗,這些抵抗來自三個方麵,即自我、本我和超我。自我構成其中三種抵抗的來源,其中每種抵抗的動力性質各不相同。這三種自我抵抗的第一種是壓抑抵抗(repression resistence),對此,我們前文已做討論[第157頁以下],對此沒有任何新的東西可以補充。第二種是移情抵抗(transference resistence),它和壓抑抵抗在性質上相同,但在分析中的作用不同且更明顯,因為它成功地建立起某種與分析情境和分析家本人的關係,並因而重新激活任何隻能被回憶起來的壓抑。雖然第三種抵抗也是自我抵抗(ego—resistance),但性質卻大不相同,它產生於疾病性獲益(gain from illness)並以將症狀同化為自我為基礎[見第99頁以下]。它代表了對放棄任何滿足或免除已獲得的益處之不情願(unwillingness)。第四種抵抗產生於本我,我們已經知道,它必須“逐漸突破”(working through)。第五種壓抑來自超我,並且是最後被發現的,它也是一種最隱晦但並不總是最微弱的一種抵抗。它可能起源於罪疚感或懲罰需要,並與任何趨向成功的努力相對立,因而也與患者通過分析而康複相對立。